初级会计证书跨省调转继续教育

feion1992024-07-24  0

目前继续教育已经开通网络教学,考生可以到网上进行学习,不需要定时定点到机构进行继续教育,所以跨省也不要害怕错过继续教育。而且现在网络教学非常丰富,有多种方式供考生进行选择。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应该怎么做1、从事会计工作的工作人员可以登录当地财政部门的网站,根据网站提示信息,选择继续教育的形式。2、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并且进入到继续教育的培训网站,登录自己的个人账号。没有个人账号的考生需要进行账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可以直接登录。3、考生可以选择继续教育的年份,并且办理相关的缴费手续。4、继续教育申请完成之后,需要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必须要完成继续教育所规定的学时数,后期还会对各人的学习状况进行继续教育的考核。考核的分数满足系统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结业,并且会颁发继续教育的相关证书。初级会计为什么要进行继续教育根据国家机关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目的是为了为了保持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与国家政策调整相适应,避免从业人员被淘汰,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在取得初级证书的当年是不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学习的。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指出: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分。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者被录取的可折算为90学分;所以各位学员不论是考过初级还是通过任意一科都可以抵免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初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时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一般在3月、9月、10月、12月,需要在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需要先做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后就可参加继续教育。

在异地工作,会计证是需要掉转的。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跨省级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参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扩展资料

参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参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参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持证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不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调转登记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更新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

在外省考的初级会计通过调转登记可以继续教育。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包括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时间: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四、继续教育的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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