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可以领钱的条件

feion1992024-07-24  0

初级会计证拿了可以领取补贴。这是我国对于会计行业人员的福利政策补贴制度,凡是持有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只需要符合申请补贴的条件,即可申请相关的补贴,每个地区的补贴额度不一样,所以具体的金额要依据当地的政府而定。初级会计补贴申请条件初级会计证可以领取补贴,补贴申请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会计补贴申请流程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初级会计可以从事哪些工作有初级会计证,可以从事的职位有:出纳、会计助理、会计。一、出纳是负责公司资金的相关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础。日常工作主要是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相关单据和审核报销凭证。二、会计助理的工作主要围绕着协助主办会计展开,包括了会计业务、会计核算及分析、账务核对、物资盘点等具体内容。会计助理主要负责协助会计处理相关会计事项。三、会计: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结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

初级会计证是可以领取补贴的。需先咨询所在地财政部或人社部是否有补贴政策以及补贴金额,确认后即可领取补贴。根据我国对于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福利政策补贴制度,要求拥有了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相关的补贴,补贴的额度为几千元左右,因为每个地区的补贴制度和补贴金额不同,所以具体的数据需要依据当地的补贴制度为主。一、初级会计证书补贴领取条件1.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核,且于2017年1月1日后取得证书者。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同时缴纳失业保险累积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申领程序1.我们在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后的12个月之内,可以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去提交初级会计补贴申请。也可先致电本地人社局询问是否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2.失业保险办会把初级证书的信息和参保人信息进行对比审核。3.审核通过后,补贴会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社会保障卡内。三、补贴申请注意事项1.初级会计证书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每个考生只能申领一次。2.具体政策信息以及补贴情况务必以各地区的官方公告为准。四、初级会计证书的用处1.帮助城市落户对于在外地打工多年,并打算定居的人来说,考取初级会计证书对落户新城市也有一定的帮助。在一些积分制的地区,初级会计证书可以帮助我们累计落户积分。比如在成都,初级会计证可以为落户成都加20分。2.抵扣继续教育学分由于从事会计工作或相关会计职称的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而按照规定拿到初级会计证书或者只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的1个科目,就可以折算为当年继续教育的90分。3.抵扣个税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表明: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税务师,拿到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可以选择“继续教育”进行申报扣税。法律依据: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自2017年1月1日起获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上限为1000元的补贴资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初级会计补贴领取方法:1、在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后的12个月之内,可以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去提交初级会计补贴申请。也可先致电本地人社局询问是否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这样更加省时省力;2、失业保险办会把初级证书的信息和参保人信息进行对比审核;3、审核通过后,补贴会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社会保障卡内。初级会计证书补贴领取条件:1、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核,且于2017年1月1日后取得证书者;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同时缴纳失业保险累积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法律依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第十一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十二条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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