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1]共分十四章。其中第一章导论是税法的基础理论部分,包括税收和税法的概念、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分类和构成要素、税法的基本啄则、税收法律关系等,是学习具体税收法律制度的知识基础。第二章税收立法,介绍并论述了我国税收立法的历史,帮助学员了解我国税收历史,明确税收立法的重要性。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分别介绍和论述了具体税收法律制度(即税收实体法),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房产税法、印花税法等19个税种的法律制度。第十四章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这是国家为贯彻税收基本法规、控制税收源泉、协调征纳关系、及时组织税款入库和实现税收职能及任务的法律规范。 《税法》教材各章序列虽然是按照征税客体性质不同决定的,但有些章节的内容相互间有其内在的联系,因此,学习时不能只学重点章而不学其他章,应该在全面系统地认真通读全书的基础上掌握重点,才能对税法的各章融会贯通,对税收法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节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一、自行申报纳税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办法(一)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2.继续教育(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3.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4.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5.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6.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 #注会# 导语】 无 整理了“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目录内容”,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等信息如下供大家参考: 2021年注会税法教材与2020年教材相比,2021年教材虽然章节结构未发生调整,仍然保持了14章的内容,但是“增、删、变”的内容比较多! 第一节税法概念 第二节税法原则 第三节税法要素 第四节税收 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第五节税收执法 第六节税务权利与义务 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 第二章增值税法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 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简易征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第八节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 (免)税和征税 第九节税收优惠 第十节征收管理 第十一节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第三章消费税法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 第二节计税依据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征收管理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二节税率与应纳税 所得额的确定 第三节税收优惠 第四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应纳税额计算 中的特殊问题处理 第七节征收管理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二节烟叶税法 第三节教育 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第一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进出口税则 第三节关税完税价格 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减免规定 第五节征收管理 第六节船舶吨税法 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第一节资源税法 第二节环境保护税法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一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第二节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章房产税法、 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一节房产税法 第二节契税法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 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 第二节车船税法 第三节印花税法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第二节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第三节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第四节国际反避税 第五节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第六节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税务管理 第三节税款征收 第四节税务检查 第五节法律责任 第六节纳税担保和抵押 第七节纳税信用管理 第八节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管理办法 第九节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 试行) 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第一节税务行政处罚 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 第三节税务行政诉讼
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税法》考试内容,可以从教材中就可以获悉:共十四章,其中:第一章导论是税法的基础理论部分,包括税收和税法的概念、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分类和构成要素、税法的基本啄则、税收法律关系等,是学习具体税收法律制度的知识基础。第二章税收立法,介绍并论述了我国税收立法的历史,帮助学员了解我国税收历史,明确税收立法的重要性。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分别介绍和论述了具体税收法律制度(即税收实体法),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房产税法、印花税法等19个税种的法律制度。第十四章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这是国家为贯彻税收基本法规、控制税收源泉、协调征纳关系、及时组织税款入库和实现税收职能及任务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