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疫情防控规定

feion1992024-07-24  1

根据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青海省经济师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如下:青海省经济师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根据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基本要求:一、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1.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5.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承诺相关事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7.考试工作人员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二、考点和考场设置1.要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2.笔试类型的考试,考点安排考生座位时,应尽量增大座位间距,减少人员密度,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3.各考点须配备隔离考场,用于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的考试,配备相应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防护措施。4.各考点须设置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三、考试组织1.各考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入场。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2.考生应提前小时到达考点。知识点可根据考试规模、体温检测设备配备情况,选择在知识点或考场楼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6.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座位等候,待试卷、答题卡验收无误后,知识点应采取错时疏散的方式,尽快疏散考生,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7.知识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信康码”信息监测和登记工作。四、考试保障1.笔试考试每半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信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3.提供就餐服务的知识点,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实行分餐制。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防疫要求:考前准备1.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各考区防疫政策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若考生信康码、行程卡在考前7天个人防疫信息申报结束后转为非绿色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报考考区电话报备,按考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考务管理规定应考。2.实名申领“信康码”。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康码。3.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我省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西宁、海东考区24日至25日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延考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复印件。48小时是指报告时间至首场考试开始时间。4.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考前7天内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尽量减少聚餐聚会,不参加大型活动,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境外返回人员接触。考生如有隐瞒病情、隐瞒行程、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非法手段获取核酸检测证明、信康码、行程卡图像的,一切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试期间1.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检查必须携带的“二证一码一卡一书一报告”以及考区规定的其它材料,考生进入考点、考场主动向工作人员提供。二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一码:考前一天带有“绿码”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一卡:考前一天带有“绿色”字样的行程卡截图打印件一书:《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一报告: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复印件。2.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身体健康检测、违规物品检查,确保按时参加考试。3.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考场须知,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4.体温异常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现场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考场参加考试。5.考试时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

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满足“信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承诺书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证明,并按青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青海初会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满足“信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承诺书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证明,并按青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考生须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若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要求情况,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2、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青海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17日至7月30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青海初会退费时间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10日。考生自行下载退费申请表,将退费申请表提交到所报考考点财政局,由各市州财政局审核后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报名费将会按报名时提供的银行账号原路退回。(因考生填写信息不准确,无法按时完成退费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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