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高频考点

feion1992024-07-24  4

法的本质是什么?法的特征呈现在哪几个方面?法律的关系主体就包括哪几个?法律的关系是什么?法律关系就有那些客体?

中级会计考试中,经济法科目必备考点有公司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以及合同法律制度,同时这几章也是重要的章节,很大的概率会出一些主观题。

《经济法》可是中级会计中难度最低的科目,但由于其涉及的记忆考点特别多,考生同样不能够有所轻视。下面深空网详解其所考察的重点内容,提高大家的学习效率。关于《经济法》教材内容变动从整体上看,2021年《中级经济法》教材变动较大,不仅涉及章节结构的调整,更涉及实质性内容的调整。主要的结构调整是删除原第三章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将原第三章第二节合伙企业法的内容拆分为了五节的内容。另外,第七章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弥补期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规定,新增金融企业相关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抵免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政策税收优惠的规定。中级会计《经济法》重要考点介绍《经济法》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一个科目之一,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主要考察会计行业涉及的相关法律制度,包括经济法总论、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相关法律制度等内容。《经济法》学习建议很多考生都反馈,经济法需要记忆的内容太多了,法条、细则处处都是考点,感觉脑子已经不够用了,那么,学习经济法有没有好的方法呢?建议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记忆,首先中级会计考生可以尝试分析每一个法律知识点的背后到底要给我们解决哪些实际问题;然后主抓关键词,再借助导图、表格、口诀等方式来加深记忆;最后,考生们还要结合习题进行巩固提升,这才是学习经济法的正确方式。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在九月份,经济法这一门科目,需要大家在备战后期加强记忆。今天学姐将证券法相关考点给大家整理出来,大家一定要话时间理解学习哟!

经济法必备考点经济法必备考点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交易

1。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 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2。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

(1)不再具备《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

(2)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

(4)基金合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禁止的交易行为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禁止的交易行为主要包括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虚假陈述行为、欺诈客户行为以及其他禁止的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的、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其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相关证券的买卖活动,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

2。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指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买卖证券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3。虚假陈述行为

虚假陈述行为,指行为人在提交和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的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发生重大遗漏的行为。虚假陈述行为要求如下: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2)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3)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4)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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