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是全国通用的证件,不用进行跨省调转。如果想要调转,只需要对会计从业资格证者调转。1、申请。转出: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辖区内);转入: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转出地财政部门调转登记表3份。2、受理(即时)。责任人:业务承办人转出申请人领取《××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三份,填表;省外转入申请人领取《××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信息卡1份,按办证程序办理新证;省内转入申请人依据调转登记表办理调入手续。3、审核(即时)。责任人:业务承办人、本处负责人业务承办人在转出登记表经办人处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费用章,在全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调转信息。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调转登记表经办人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专用章;省外转入业务承办在申请表上编档案序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专用章,在外省调转登记表上先电话咨询调出地财政部门,表上是否有调出地省级财政从业资格证管理部门公章,业务承办人在调入地一栏签字盖公章,写本处电话号码。收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在证书上贴对应档案序号。4、调转登记。责任人:业务承办人①省内转出,将调转登记表2份和打印单归还申请人(免费)到调入地办理调转手续,不需换证。②转出省外,申请人需将调转登记表送省厅会计处盖章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换证手续。③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上作调转登记(免费)。④省外转入,手续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发新证。5、归档。责任人:业务承办人由业务承办人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整理归档。
很简单,到财政局网上下载调转表填好后,带上会计证,身份证到原财政局办理调出,之后拿上此调转表再到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入,同时携带会计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单位代码证等资料就可。办理转入和转出是马上办理的,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同时,最好是事先打电话再问一下,有些地方有土政策的。
跨省调转分两步, 1. 跨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外省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列印其基础资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资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稽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资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资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络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列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日起90日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跨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外省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列印其基础资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资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稽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资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资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络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列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日起90日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2. 跨省调入 从外省调入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资讯成功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资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汇入本省会计人员资讯管理系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同时注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拒绝调入人员资讯在全国调转平台上作退回处理并注明退回原因。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资讯与全国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资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日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资讯在财政部调转平台、财政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问题中提到的调转时间问题, 可以在提交资料/档案后半个月咨询财政局。
带上会计证,身份证等资料去当地财政局作转出,再到要转入的地方去登记转入就行了,你去财政局问问他们会告诉你的
每年的继续教育完成后视要回所在市辖区盖章的,一般是工作在某地,就需要将会计证挂靠在单位或者是转到单位所在地的。
那调转到你想要转过去的地方的话 是不是还要那个公司盖章啊? 好像要盖好几次吧?
可以跨区重新考过,不受影响,不过建议还是调转吧,调转不麻烦,考一个万一通不过你不是白忙活了;
如果你换地区工作了就需要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
会计从业资格证周口会计跨省调转,调转手续分两步: 第一步,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原财政部门。
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受申请后,提供持证人员在本地管理系统中的基础资讯和继续教育情况供其核对确认。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稽核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经签字确认的基础资讯和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将其电子资讯上传至财政部调转平台,并将上传结果及时告知持证人员。
第二步,到新的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应在电子资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你要去当地的财政会计网站上面看需要什么,但是需要的东西大致是转出申请表,身份证,会计证,照片。办理的时间很快。但是你到办入地还有一回手续,办好后一般一个月就可以了,办入地就有你的会计证户籍了 。这个手续很简单的。只是稍微花点时间。
有哺乳期的孩子,法院一次判决不会同意离婚,甚至不受理,待哺乳期过后,提起诉讼一次驳回,六个月后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支援
跨省调转依照《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办理,到网上填制调转登记表,先办理调出,后办理调入,具体看看暂行办法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业务(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第四条 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受申请后,提供持证人员在本地管理系统中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供其核对确认。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审核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经签字确认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将其电子信息上传至财政部调转平台,并将上传结果及时告知持证人员。第七条 持证人员应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