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章 应纳税额 :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现举例如下: 某市一家汽车轮胎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汽车轮胎7000个.每个不含税售价0.2万元,支付销售汽车轮胎运输费用3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2)销售汽车轮胎400个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万元 (3)将仓库对外出租取得收人100万元,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l0万元 (4)发生其他销售费用384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7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114万元; (5)发生管理费用214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l4万元、技术开发费80万元、10万元无形资产(研发费用资本化)摊销为2009年底已形成的无形资产价值的年摊销额 (6)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固定资产盘亏损失23.4万元,合同违约金支出ll.7万元;(7)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税金60.69万元; (8)12月份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5万元; (9)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l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从A国分回税后利润230万元。 (注:支付的运费均已取得相应的运费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是( )万元。 A.710 C. 700 D.740 2.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是( )万元。 A.237 .9 C .203 D.380.9 3.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是( )万元。 A.214 B.207.9 C. 237.9 D. 257.9 4.2010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A.100.41 .41 C.205.51 D.200.41 5.2010年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是( )万元。 A.0 B. 5 C. 15 D.25 6.2010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C.41.60 D. 答案:1.B 销售(营业)成本 =(400+7000)×(40÷400)+10=750(万元) 2.D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400+7000)X 0.2+100]×l5%=237(万元) 实际发生l70+114=284(万元)。税前可以扣除237万元。 应扣除的销售费用=30×(1—7%)+16+384—284+237=380.9(万元) 3.B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00+7000)×0.2+100]×5‰=7.9(万元)<14×60%=8.4(万元),准予扣除7.9万元。 应扣除的管理费用=214—14+7.9=207.9(万元) 4.A 】营业外支出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和违约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23.4+11.7=35.1(万元) 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10×50%=45(万元) 境内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400+7000)×0.2+100—750—380.9—207.9— 60.69—35.1一45=100.4l(万元) 5.B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200X20%+100X30%=70(万元),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75--70=5(万元) 6.A 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可以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可以抵免额=85X10%=8.5(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41×25%+5—8.5=21.60(万元) 以上共同学习,希望对你有用!
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方法如下:企业所得税计征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核定征收下,按收入总额核定的,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自90年代起,我国便开始征收企业所得税征税,我们都知道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那么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有关《税法》的知识点,大家一定会首先会想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我们今天就来说说如果在境外设立了子公司,那么企业所得税该怎么计算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企业所得税大家都知道在国内的企业都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或者是有其他所得或者经营所得的组织,都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这两种类型企业,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但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有哪种类型的公司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呢?接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二)案例分析某居民企业去年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设立在他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他国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120万元,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为25%,该居民企业在去年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A:2000万元B:3400万元C:2480万元D:480万元解析:1、在他国的应纳税所得额=120/25%=480万元2、该居民企业在去年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2000+480=2480万元所以这道题答案为C(三)企业所得税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其中有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利息所得、接受捐赠所得以及利息租金所得。居民企业应该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知识,这也是一个小小的陷阱,如果没有注意可能就只计算了境内的所得,想了解更多有关注册会计师《会计》方面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深空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