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性的概念框架 独立性概念框架要求注册会计师采取下列措施:(1)识别对独立性的威胁;(2)评价已识别威胁的重要程度;(3)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如果未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消除产生威胁的情形或关系,或者拒绝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或解除审计业务约定。 二、网络与网络事务所 1、以合作为目的; 2、明确地旨在共享收益、共担成本,或共享同一所有权、控制或管理,或共享同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或共享同一业务战略,或使用同一品牌,或共享重要的专业资源。(两种条件缺一不可,掌握好了这个就可以很好的判断网络了。) 如果某一会计师事务所被视为网络事务所,该事务所应当与网络中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保持独立。 三、业务期间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独立于审计客户。业务期间自审计项目组开始执行审计业务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止。对于连续审计,业务期间结束日应以其中一方通知解除业务关系或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二者时间孰晚为准。 如果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之内或之后、与审计有关的专业服务开始之前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而且这些服务在审计业务期间被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这些服务对独立性产生的威胁。如果威胁的程度高于可接受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的情况下才能接受该审计业务。 四、经济利益种类 (一)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是指从某一实体的股票、债券及其他证券,贷款及其他债务工具中获取的利益,包括取得这种利益及与其直接相关的衍生工具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利益包括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经济利益。 1、直接经济利益不论大小都会威胁独立性。 2、间接经济利益只有重大时才会威胁独立性。 (二)威胁独立性的情形和防范措施 1、由于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威胁,且没有防范措施的情形。会计师事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在可以对审计客户施加控制的实体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与审计客户同时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 注意:如果该经济利益不重大,且审计客户不能对该实体产生重大影响,则可认为独立性未受到严重的威胁 项目合伙人所在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或其直系亲属 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员或其直系亲属 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除非他们的参与程度极低) 会计师事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作为信托业务的受托人 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注意允许拥有上述利益的情况: 1.受托人、其直系亲属或会计师事务所均不是信托业务的受益人; 2.通过信托而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的经济利益对该信托并不重大; 3.该项信托业务不对审计客户产生重大影响; 4.受托人及其直系亲属或会计师事务所对与审计客户经济利益有关的投资决策没有重大影响 2、由于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威胁能够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近亲属、事务所退休金计划、事务所合伙人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评价,采取防范措施。 五、贷款和担保以及商业关系和个人关系 (一)贷款和担保 从银行或类似机构 1、对审计项目组成员:不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条款、条件提供贷款——没有任何防范措施。 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条款、条件提供贷款、在审计客户存款或交易账户,并且重大——可防范。 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条款,在审计客户存款或交易账户——不威胁。 2、对项目组成员及直系亲属: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条款、条件提供贷款——不会威胁。 从非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或为其担保、向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或为其担保——除非局部重大,否则没有任何防范措施。 (二) 商业关系 商业关系在审计客户、客户高管或其合营的企业中拥有经济利益,与客户拥有捆绑销售、配送业务。 防范措施: 事务所——经济利益关系降至不重大,终止商业关系,拒绝审计业务。 项目组成员——除非不重大,否则调离 成员亲属——评价,防范,降低威胁 (三)家庭和个人关系 先评价,再采取措施——调离——直系亲属——近亲属——密切关系——同事 六、雇佣关系 1、前任成员担任审计客户的重要位置且与事务所保持联系——没有任何防范措施 2、前任成员担任审计客户的重要位置但未与事务所保持联系——评价,降低威胁(修改计划,委派经验丰富人员,复核) 3、前任成员加入的试题成为审计客户——评价,降低威胁 4、成员拟加入审计客户——调离,复核 七、公共利益实体 关键审计合伙人、主人会计师加入审计客户担任重要职位——涵盖期间超过12个月,否则没有任何防范措施。 八、临时借调 临时借调——复核,合理安排其职责,不安排其成为项目组成员
一、财务报表审计目标 1.财务报表审计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2.评价财务报表合法性的内容 (1)评价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 (2)评价管理层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3)评价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4)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做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3.评价财务报表公允性的内容 (1)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 (2)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 (3)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4.审计目标的导向作用 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发挥着导向作用,它界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如何发表审计意见。 5.审计意见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但不是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经营效率、经营效果提供的保证。 二、管理层、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1.基本原则 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2.具体要求 (1)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3.保证手段 管理层通常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并通过签署财务报表确认这一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基本原则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具体要求 (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遵守质量控制准则; (3)遵守审计准则; (4)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5)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3.保证手段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通过签署审计报告确认其责任。 四、编制责任与审计责任 1.财务报表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2.管理层和治理层对编制财务报表承担责任,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管理层和治理层理应对编制财务报表承担完全责任。 3.如果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没有能够发现,也不能因为财务报表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这一事实而减轻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五、认定与具体审计目标
重点内容提示: 1.掌握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2.掌握《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应特别关注对独立性产生的威胁,以及防范措施 3.熟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七要素 4.掌握区分普通过失、重大过失和欺诈的标准 5.掌握具体司法解释内容 难点内容讲解: 【问题】直系亲属和近缘亲属对独立性影响的不同。 【解答】如果鉴证小组成员的直系亲属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或所处职位能够对鉴证业务的对象产生重大影响的员工,则只能将该注册会计师调离该鉴证小组才能将独立性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如果鉴证小组成员的近缘亲属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或所处职位能够对鉴证业务的对象产生重大影响的员工,如果影响不大,则可以不予回避,如果影响重大则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 (1)将该人员调离鉴证小组; (2)调离鉴证小组内的职责,是该专业人员不处理其近缘亲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3)制定政策和程序,使职员能够向会计师事务所内更高一级员工反映有关他们独立性和客观性的问题。 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父母、子女、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