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税 1、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特别提示】2009年,我国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实现了两税合并,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也纳入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范围。 2、计税依据和税率 【解释】对比记忆计税依据和税率: 5.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相关链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都有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优惠税率规定。 3、税收优惠 自2009年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的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相关链接】 (1)税收优惠与计算的混合命题,是小税种的一种典型命题模式。(2)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要注意对比记忆。比如有类似多条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出现;公有住房和廉租房的税收优惠与营业税相关规定吻合;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优惠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许多税种中都有出现。 4、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相关链接】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的属地性强,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开征区域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相关链接】和房产税一样,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开征区域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的确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划定。考生对这部分内容可与房产税相关内容对比记忆。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具体情况的分类,有些规定和房产税相关规定一致或相似,考生也应对比记忆,以应对考试可能出的客观题。 2、税率、计税依据、税额计算和纳税期限 3、税收优惠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解释】这部分内容看上去很繁杂,但是属于非常易命题的知识点的集合。考生应注意掌握具有普遍性的优惠规定。同时注意:作为地方性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是分为两个层次的。一是税法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法定税收优惠;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的优惠。在复习时既要把握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又要明确优惠规定属于哪个层次。 4、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耕地占用税 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耕地占用税具有四个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1、耕地占用税要点 主要规定 应纳税额 =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2、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 1.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1)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3、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执行。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刚刚结束,以下是深空网根据同学们第一场考试后反馈回忆的《税法》真题整理,答案并非官方答案,由于题干回忆不一定完整严谨可能发生偏差,仅供同学们参考本场考试考核了哪些知识点。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汇总(回忆版)一、单选题1、下列与稿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说法正确的是()。A同一作品在两处以上出版的,应当合计一次缴纳稿酬所得B同一作品再版的,应该按另一次稿酬缴纳所得税C同一作品出版,再连载的,应当合计一次缴纳所得税D同一作品出版再加印的,应该按另一次稿酬缴纳所得税【参考答案】B2、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未转运出口,申请退关的,能退税的最长年限为()。A自缴纳关税之日起的3年B自缴纳关税之日起的1年C.自缴纳关税之日起的5年D自缴纳关税之日起的2年【参考答案】B【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关税: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3、下列BEPS行动计划各项目中,属于协调各国所得税税制类别的是()。A利息扣除B无形资产C多边工具D常设机构【参考答案】A【解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共五类15项,属于“协调各国企业所得税税制”的行动计划包括4项,包括混合错配、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利息扣除、有害税收实践。4、下列与批发卷烟相关的消费税说法中,正确的是()。A.总部机构与分支机构地点不同的,由分支机构缴纳B.批发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扣除生产环节缴纳的消费税C批发企业之间销售卷烟应当缴纳消费税D纳税地点为批发企业机构所在地【参考答案】D【解析】卷烟批发环节的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5、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是()。A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汽修厂B按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拆除违章建筑所耗用的建筑服务C为了生产企业应税货物和免税货物而购买的生产设备D因管理不善毁损的在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相关的运费【参考答案】C6、下列有关增量留抵税额,正确的是()。A.增量留抵税额为自从年3月起新增加的增量留抵税额B增量留抵税额为自上一年度末起新增加的增量留抵税额C增量留抵税额为自上一月起新增加的增量留抵税额D增量留抵税额为自从2016年4月起新增加的增量留抵税额【参考答案】A7、下列环境保护征收管理的事项中,正确的是()。A.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地点为税务登记地B.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时间为排放污染物的次日C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度申报缴纳D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对污染物进行监控管理【参考答案】C【解析】选项A,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选项B,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选项D,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监测管理。8、王某自2022年2月14日从4S店购买一台小轿车,含增值税税额为万元,该类轿车车船税年税额为720元,2022年王某应缴纳车船税()。A600元B630元C660元D720元【参考答案】C【解析】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向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王某应缴纳车船税=720÷12×11=660元。9、下列属于国家征税依据的是()。A分配权力B政治权力C领导权力D财产权力【参考答案】B10、企业所得税评价70分,未出现漏税行为。该企业纳税信用评级为()。级级级级【参考答案】A二、多选题1、下列属于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的有()。A.烟尘B.二氧化碳C.一氧化碳D.甲醛【参考答案】ACD【解析】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三、计算题1、资源税:资料一,销售原煤300吨,单价是700元每吨,另外赠送70吨原煤。资料二,外购原煤,销售额30万,自产原煤一起加工成洗选煤销售,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其中关于运输费3万,还有装卸费1万,仓储费1万。资料三,因生产安全问题抽用煤层气,销售额70万。问题:(1)资料一需要缴纳的资源税是多少?(涉及的知识点:自产的矿产,用于赠需要缴纳资源税)(2)运杂费是否计入销售额。(涉及的知识点:相关运杂费取得发票,可以扣除)(3)资料二需要缴纳的资源税是多少?(涉及的知识点:外购原矿混合加工为选矿的计算)(4)资料三需要缴纳的资源税是多少?(涉及的知识点:煤炭开采企业为安全生产抽采煤层气,免征资源税)2、个人所得税2021年,钱某家中独子,父母80岁。资料一:每个月工资24000元,三险一金5000元。资料二:父亲名下有套房对外出租,一个月租金4500元,10月,父亲去世。资料三:对外咨询取得收入30000元。问题:(1)10-12月房子纳税人应该是谁,房子租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2)房子一年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3)咨询服务代扣个人所得税多少?(4)钱某2021年综合个人所得税多少?3、土地增值税xx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款8000万,闲置费用xx万,契税税率5%。(1)开发成本5000元。(2)开发费用利息支出1000万,可以提供贷款凭证,扣除比例5%。(3)相关税金1250万(4)销售80%,取得不含税价款20000万,已经按照3%预缴税款600万。剩下20%投资,共担风险。问题:(1)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2)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确定。(3)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4)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规定。4、国际税收甲境内企业甲在境外A国设立全子公司乙,设立分支机构。(1)甲发生研发费用3000万,委托乙2000万。(2)甲向乙支付10万的租金,汇率。(3)甲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0万(4)分支机构在A国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5)乙在A国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A国税率25%问题:(1)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扣除规定,计算甲委托已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2)甲向乙支付的租金,是否需要备案(3)境内机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解缴税款期限。(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综合题综合题一(消费税+增值税+小税种)市区的涂料生产企业的业务如下:资料一:涂料生产企业向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涂料,价税分离。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批涂料,给的是价税合计金额339万。问题:增值税销项税额、消费税的计算资料二:涂料生产企业,向外关联企业赠送一批涂料,最高价格110万,平均价格100元。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资料三:企业流动资产存款利息收入。问:该存款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资料四:某商场向企业销售劳保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企业能否抵扣进行税额,商场销售劳保产品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五:甲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给了加工费和料件费,委托方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问题: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资料六:预收租金12万元,该房产为2015年购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计算。问题: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料七:电子发票行程单6140元,燃油费4000元。问题:计算进行税额。资料八: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问题:是否需要增收契税。资料九:建筑噪音问题:需不需缴纳环境保护税最后三小问综合性问题:问题十:计算增值税问题十一:自行申报的消费税问题十二: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及教育费附加综合题二(企业所得税+小税种)某高新技术企业,自行计算会计利润4380万。1、资料一:新购置地下商铺,价款800万,6月交付,7月取得权属证书。没有缴纳房产税和契税。2、资料二:购买安全生产设备600万。问题: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3、资料三:投资收益里面包含从证券投资基金中分回900万。问题:是否需要纳税调整。4、资料四:成本费用中工资薪金4000万,职工福利费570万,教育经费,工会经费800万。问题: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5、资料五及问题:混合型投资利息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应该符合什么条件。6、计算利润综合,公允价值400,成本290,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342,问调整应纳税所得额。7、广告费的纳税调整。8、管理费用中新工艺规程制定费500万,问如何进行纳税调整。9、计算应纳税额持续更新中~注册会计师考后估分及对答案的交流,欢迎大家入群和小伙伴们沟通哦~
【 #注会# 导语】把工作当事业,把备考当工作考核,认真,是一种态度,这样便不愁拿证了。 考 网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内容导航】 税法原则 【所属章节】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知识点】税法原则 税法原则 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四项,税收法定原则是核心)和税法适用原则(六项)。 【复习要求】本部分内容容易在考试中命题,考生应先注意税法原则的两大分类——基本原则、适用原则,再对各类原则中的具体原则的现实体现有所认识——明确分类;知晓运用。 税法原则(四基、六适): 四项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实质课税原则。 六项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2014年、2017年都考过此知识点) 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 ①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②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③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2)税务合法性原则——执法角度 ①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纳税得以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税收债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的意识; ②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 2.税收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则。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 【举例】《个人所得税法》中对综合所得实施累进税率,所得越高税负越重,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 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举例】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逃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 二、税法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举例】某纳税人2016年5月之前是营业税纳税人,全面“营改增”之后为增值税纳税人,企业自查发现2016年3月有一笔收入需补税,按税法规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营业税。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定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举例】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的限额。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实体法从旧举例】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只从新规定开始的时段实施,不溯及以往,以往还按照旧的规定执行。 【程序法从新举例】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户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2001年5月以后设立的新企业还是以前设立的老企业继续经营的,不论是企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银行账号,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举例】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程序优于实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