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 资产 【知识详解】 知识点1:库存现金 概念: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小新点】6“人”+零星支出+其他 除企业可以现金支付的款项中的第(5)、第(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即个人劳务报酬)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等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2.现金的限额 一般:3-5天日常零星开支; 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小新点】3×5=15 3.现金收支的规定(要点) (1)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不得坐支,特殊情况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批。 (3)取现应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核。 (4)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的金额。 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总账和库存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三)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企业应当按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 如果账款不符,有溢余或短缺的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经批准后再作出最后的处理。 知识点2:银行存款 (一)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序时、明细分类核算。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1.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2.提取或支付已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时: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二)银行存款的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如没有记账错误(前提),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 资产 【知识详解】 知识点1: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概述(相关具体内容请在《经济法基础》中学习) 1.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3.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将其记入“财务费用”科目中。 (二)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 基本账务处理: 1.取得应收票据: (1)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取得票据: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票据(欠钱变欠票):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提示】应收票据取得时按其票面金额入账。 2.应收票据到期时: (1)到期收回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2)到期未收回款项: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3.应收票据转让时: 借:原材料/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买回来什么写什么)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差额,也有可能在借方) 4.应收票据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财务费用(差额,手续费) 贷:应收票据(票面金额) 知识点2: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概述(核心考点:入账价值的确定)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小新点】应收账款=价+费(杂费)+税(价外税) (二)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如果“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贷方,一般则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基本账务处理: 1.发生应收账款(赊销)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税) 银行存款等(代垫款项,费) 2.改用应收票据结算,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 【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 资产 【知识详解】 知识点1: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实际耗用物资成本+加工费+运杂费+税费等 【小新点】计入成本的税都是不可抵扣的税。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1.科目设置 (1)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应同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2)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税金: 知识点2:库存商品 (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的各种商品。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1.科目设置 “生产成本”、“库存商品” 2.账务处理——验收入库商品(生产型企业) 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3.发出商品 企业销售产品按规定确认收入的同时,应计算、结转与收入相关的产成品成本。产成品销售成本的结算与结转,通常是在期(月)末进行。采用实际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的,应根据本期(月)销售产品数量及其相应的单位生产成本(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计算)计算确定本期产品销售成本总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商品流通企业发出存货,通常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核算。 (1)毛利率法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额)×100% 销售净额=销售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额×毛利率(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 销售成本=销售额-销售毛利=销售额×(1-毛利率)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小新点】期末剩的=一开始有的+本期增的-本期卖出去的 【提示】这一方法是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商业批发企业常用的计算本期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库存商品成本的方法。商品流通企业由于经营商品的品种繁多,如果分品种计算商品成本,工作量将大大增加,而且一般来讲,商品流通企业同类商品的毛利率大致相同,采用这种存货计价方法既能减轻工作量,也能满足对存货管理的需要。 (2)售价金额核算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小新点】商品进销差价率=总进销差价/总售价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企业购入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 借:库存商品(售价) 贷:银行存款/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等(商品进价) 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对外销售发出商品时,按售价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