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书发证机构是什么?初级会计证书怎么领取?以下是小编的相关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初级会计职称
一、初级会计证书发证机构是什么?
初级会计证书发证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两门科目在一个会计考试年度内一次性全部合格方可颁发该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即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更多详情请点击
二、初级会计证书怎么领取?
初级会计考试合格后将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初级会计考试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三个月左右开始领取,也有部分地区在考后半年左右才开始办理。
现场领取的流程一般需要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为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将证书发放到考生手中,部门省市还可以申请邮寄,但是有些地区要求考生在网上预约申请后才能领取证书,具体的流程还要以当地公告为主。
三、初级会计证书的全称是什么?
初级会计证书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是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分为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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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发证机关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的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1、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简介。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注意事项。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需要年审,但是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可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初级会计证的含金量体现为:
1、有基础知识与实务能力。
初级会计证的考试内容包括会计基础知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内容,持证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会计理论和实务知识。这使得持有初级会计证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具备更好的会计基础和操作能力。
2、求职优势。
在相关岗位的招聘中,许多企业和机构将初级会计证作为岗位的基本要求之一。持有初级会计证的求职者相比于没有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求职者,更容易通过初步筛选,并且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面试环节。
3、职业晋升和发展。
初级会计证是会计职业中的第一阶段资格证书,对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水平和发展职业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持有初级会计证的人员可以通过继续深造、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自身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初级会计证是财政局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颁发的。
初级会计证的颁发部门:
初级会计证是通过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颁发的,证书的编号可以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的网站上进行查询。初级会计证是永久有效的,不需要年审,但是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
如果考生未按时领取证书,证书将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统一回收销毁。如需补办证书,可以按照证书补办流程办理。
初级会计证领取流程:
一般需要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为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将证书发放到考生手中,部门省市还可以申请邮寄,但是有些地区要求考生在网上预约申请后才能领取证书,具体的流程还要以当地公告为主。
初级会计考试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长: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相对《经济法基础》来说相对较难一点,书中内容与实际会计工作内容息息相关,有很大一部分需要计算,考题的灵活性很大。所以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不能光靠死记硬背,活学活用才是真道理。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考试中这科目看起来知识点简单,但学习的内容在初级会计中的理论体系中是非常繁杂的,必须要深入了解知识点。
此科目主要是基础法律法规,大家可以利用思维导图的方法建立本科目内容的知识框架,把碎片化的知识系统化,这样复习起来会更加的方便,记忆也更加的有条理。
考试时长: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