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一共考小时。
一、时间安排。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共有两科,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也就是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长一共是个小时,210分钟。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二、初级会计考试的定义。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考试的合格标准: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2、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3、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4、其他类试题评分原则与往年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其中“判断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初级会计考试考几个小时:3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
初级会计师:
初级会计考试的科目内容涵盖了会计基础、财务会计、成本会计、预算会计、税法、审计学和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知识。
1、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第一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会计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会计的定义、会计的基本假设、会计的基本原则、会计的基本核算等内容。考生需要掌握会计的基本概念、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的基本核算方法等知识点。
2、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是初级会计考试的第二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财务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等内容。考生需要掌握会计科目的分类、会计凭证的填制方法、账簿的种类和使用方法、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等知识点。
3、成本会计
成本会计是初级会计考试的第三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成本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成本的概念、成本的分类、成本的核算方法、成本的分配等内容。考生需要掌握成本的概念、成本的分类、成本的核算方法、成本的分配等知识点。
4、预算会计
预算会计是初级会计考试的第四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预算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预算的概念、预算的编制方法、预算的执行与控制等内容。考生需要掌握预算的概念、预算的编制方法、预算的执行与控制等知识点。
5、税法
税法是初级会计考试的第五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税法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税收的基本原理、税收的分类、税收的计算方法、税收的申报等内容。考生需要掌握税收的基本原理、税收的分类、税收的计算方法、税收的申报等知识点。
6、审计学
审计学是初级会计考试的第六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审计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审计的概念、审计的程序、审计的方法、审计的报告等内容。考生需要掌握审计的概念、审计的程序、审计的方法、审计的报告等知识点。
7、会计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是初级会计考试的第七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会计电算化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会计软件的使用、电子商务的应用等内容。考生需要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会计软件的使用、电子商务的应用等知识点。
初级会计考试时长一共是180分钟,初级会计考试一共考两门科目,两门科目同时进行考试,但其考试时长不能共用,《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是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是75分钟。初级会计合格标准初级会计考试两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的人员,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会计证。初级会计合格标准实行考前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考生需关注各地财政部门官方通知公告,按照官方公告要求进行办理和领取初级会计证书。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地区成绩合格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前需先到指定地点进行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再领取证书,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一般在成绩公布后的5-6个月之后,各地财政局会陆续发放本地区领取时间。广东、浙江等部分地区已实行电子合格证书,电子合格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初级会计证书有效期通过考试领取的初级会计证是永久有效的,但需要定期登记以及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取得初级会计证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