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职业道德简答题

feion1992024-07-24  0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你知道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什么吗?你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知识,欢迎阅读。

01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基本原则

1.六大基本原则:

(1)诚信。

(2)保密。

(3)独立性。

(4)客观和公正。

(5)良好的职业行为。

(6)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2.四大职业道德规范

(1)一般原则 。

(2)对客户的责任。

(3)对同行的责任。

(4)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02独立性

1.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灵魂和基石

2.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被认可的最基本保

3.两层含义: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独立。

(1)实质独立:审计人员保持正直客观、公正无私的能力。

(2)形式上:审计人员保持客观公正、公正无偏立场的能力。

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受到外界任何干扰且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会计报告。

4.“独立性”具体包括:

(1)机构独立。

(2)经济独立 。

(3)精神独立。

5.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审计机构三者之间应当是相互独立的。

03专业胜任能力与保密

1.专业胜任能力可分为两个独立的阶段

(1)专业胜任能力的获取。

(2)专业胜任能力的保持。

2.利用其他专家工作———注册会计师没有能力提供专业服务的`某些特定部分,可以向其他专家寻求技术建议。

3.保密

(1)保密义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始终遵守保密原则。

(2)特列:根据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对此类信息进行披露的情形。

(3)保密义务的豁免 。

可以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的情况:

1.取得客户的授权。

2.根据法规要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

3.接受同业复核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披漏信息应当考虑的因素:

(1)是否了解和证实了所有相关信息。

(2)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

(3)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04收费,佣金及业务招揽

1.收费考虑的因素

(1)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

(3)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

(4)每一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

2.佣金

(1)影响注册会计师服务质量和行业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三:

①不得为招揽客户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

②不得因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

③不得因宣传他人的产品或服务而收取佣金。

3.业务招揽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招揽业务时不得有六:

(1)不得与其他注册会计师进行比较。

(2)不得恰当地声明自己是某一特定领域的专家。

(3)不得做出其他欺性的或可能导致误解的声明。

(4)不得做出自我标榜的陈述,且陈述无法予以证实。

(5)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或骚扰等方式招揽业务。

(6)不得暗示有能力影响法院、监管机构或类似机构及其官员。

注册会计师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是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为的基础,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注册会计师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

1、诚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2、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做到客观公正。

3、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是指为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的职业品德、学识和经验、专业训练以及足够的分析、判断能力。

4、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5、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其中包括:

1、格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2、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3、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为诚为客户服务。

4、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5、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6、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注册会计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有很多,比如: 1、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和客观性。 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作为注册会计师持证人,应当坚持正确的职业价值观,遵从职业道德要求,保持正确的职业态度,做一个尊法守法的合格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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