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2022年证书领取政策。南京市初级会计证领取南京初级会计证领取:邮寄到付的方式。在本省参加考试的考生登陆江苏会计考试填写个人的详细信息,办理邮寄证书事宜。初级证书继续教育介绍初级会计证书的继续教育,持证人需要在取证后,第二年在每年7-12月份这个时段参加,每个学员每年的继续教育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占总学分的三分之二。继续教育的内容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需科目以及专业科目两部分内容,其中,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会计初级证持有人的发展前景会计初级证书的持有人发展十分的不错,失业的几率很小,特别是随着国家疫情的逐步放开,老百姓的生活也逐步走向了正规,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有了自己创业的想法,那么随之对专业会计从业人员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很多有经验的老会计人员更是受到企业的大力追捧。初级证书的含金量比较低,所学知识比较浅薄,是会计行业的基础入门证书,一般持证人会从出纳、会计助理等较基础的岗位做起,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继续晋升成为会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上升的空间很大。成为初级会计师后的薪资待遇怎么样初级会计师一般月薪在2000-8000元左右,当然这个具体的薪资水平是根据个人能力,所处城市,企业的经济效益等多种因素决定的。会计是一个重经验的行业,也是一个养老的行业,不但对证书有一定的要求,更多的是个人的综合工作能力,工作经验是要过硬的。
江苏初级会计证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和发放,证书领取将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具体的领取事项,考生可留意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通知。江苏初级会计证领取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公告》,在江苏报名且在江苏省内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初级资格证书将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如有考生邮寄信息发生改变,请于规定时间内联系考试所在地市财政局进行更改。为保证证书及时有效投递,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有关物流信息。考试成绩标准及查询江苏初级会计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单科成绩为100分,成绩合格标准分数线为60分,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通过资格审核,方可领取证书。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江苏初级会计资格审核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结果。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并取消考试成绩,同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方法有:1、本人领取本人可以携带成绩合格单、身份证等有效的证件,到当地的财政部门所指定的地点进行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领取。2、他人代领本人无法到达现场领取,需要他人携带委托证书,他人的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考生本人的成绩合格单,要指定的地点进行初级会计证书的领取。3、快递邮寄可以登录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网站,上传自己的个人资料,进行个人资料审核,个人资料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填写个人邮寄信息,缴纳邮寄费用,办理快递邮寄的手续。初级会计证书对会计从业人员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所以一定要珍惜初级会计证书,妥善保管,避免证书丢失。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需要什么材料?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管理要求因地而异,取得证书的时间和提供的材料也不同,具体如下:1.合格成绩文件:成绩通知书(考生可到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有些地方不需要记分卡。如果你不知道当地的具体要求,学生可以准备最后一个,并做好准备。2.毕业证书:申请人有资格申请的学位(或学位)证书原件。3.身份证: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收时应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照片:正面光头、背景相同的近期彩色照片,一英寸两张,二英寸一张(有些省份要求两英寸,有些省份要求一英寸,照片数量因省份而异)5.考试合格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样本在当地发证通知书上注明,页数不同)。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吊销情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