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需要申请人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其中,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或者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信息;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护照和签证信息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材料。 同时,申请执业注册会计师的人员,除需要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会协字[2008]105号、《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补充规定》(津注协〔2009〕9号)
二、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应向天津注协提交的材料:
1.“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本市转所一式三份,跨省转所一式四份),转所申请表请在天津注协网站首页“资料下载”里下载;
2.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3.与转入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看原件留复印件);
4.外地转入我市的注册会计师需提供该注册会计师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5.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原所是出资人,必须先办理股权转让(退伙)手续并到天津市财政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后再到协会办理转所手续(需向协会提供股东会决议、退股协议等)。
三、具体转所程序如下:
1、本市转所:(1)由事务所为转所申请人办理转所手续,向市注协提转所(会)申请表→(2)市注协审核转所材料,对符合转所条件者在转所(会)申请表上盖“转所(会)专用章”→(3)市注协留存一份转所申请表,返回2张转所申请表由转入转出所各留存一份;
2、跨省转所:(1)由事务所为转所申请人办理转所(会)手续,先向转出地注协提交转所(会)申请表→(2)转出协会在转所(会)申请表上盖“转所(会)专用章”→(3)转入协会对符合转所条件的在转所(会)申请表上盖“转所(会)专用章”,返回2张转所申请表由转入、转出所留存。
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流程:
1、注册会计师转所,应由个人先提出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同意后,应对该注册会计师在该所任职期间,在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由主任会计师签字,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然后应由调入所开出商调函,征得调出所同意后,先到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3、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审查同意后,应开出同意调入的函,再到调出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转出手续。
4、调出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转所申请、调出所对申请人的书面鉴定、调入所的申请报告等材料审查同意后,应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变更登记”栏注明“同意调出”的字样,加盖省级协会印章。
5、然后再到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办理调入手续,由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变更登记”栏,注明“同意转入XX会计师事务所”的字样,加盖省级协会印章。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地方注协规定不得转所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与转入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转出所出具的执业鉴定书,以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等。详细材料如下:1.本人自愿转所申请一份,须注明本人是否是原所的合伙人或股东;2.转出、转入所出具意见的转所申请表(见附表1)一式三份,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以下简称跨省转所)的提交一式四份;3.与转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