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增值税税率

feion1992024-07-24  1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目前正在试点阶段,将相关的政策解读放在下面。

试点纳税人购进初级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列入试点的货物,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三种方法核定进项税额。

核定扣除的核心是以销售产品耗用的农产品数量为核心来核定进项税额,本质上属于“实耗法”。在此种抵扣方式下,农产品进项税额一般不会出现留抵税额情形,也不会出现前期缴税,后期留抵情况,企业税负较为均衡。

在核定进项税额时,扣除率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即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7%,则扣除率亦为17%;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3%,则扣除率亦为13%。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在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备考过程中,税法属于比较简单的科目,想要在注册会计师考试过程中顺利通过考试,就要注重平时的积累,下面我为大家提供注册会计师《税法》公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5%、3%)

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销项

1.销项税=销售额×税率(17%、11%、6%、0%)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一般)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小规模)

2.视同销售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

(1)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或者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

(2)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或者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

(3)组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纳税人销售旧货应纳税额增值税=售价÷(1+3%)×2%

4.差额计税

(1)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①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三方关系):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②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两方关系):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2)建筑服务

①一般计税方式建筑服务: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1%)×11%

②简易计税方式建筑服务: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费)÷(1+3%)×3%

(3)不动产租赁经营

①一般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11%

②简易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提示】税收优惠:个体户、自然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租金÷(1+5%)×

(4)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

①一般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土地价)÷(1+11%)×11%

②简易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5%)×5%

(5)非房开企业转让不动产

①一般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11%)×11%

②简易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5%)×5%

【提示】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取得前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计算应纳税额时销售额为(含税全价-原价)

(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简易)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差额)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5%)×5%

5.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税法》科目,小编收到留言比较多的是有关与烟丝这一方面的税,应该怎么计算,怎么计算才算是计算准确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下,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一)卷烟、烟丝、进口烟丝除了最基本的税之外,进口烟丝会涉及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消费税,有关烟方面的税法知识点,接下里以一道例题说明。(二)案例分析A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以分析付款方式销售甲牌卷烟200箱,销售额700万元,实际收到30%,采用直接销售法销售乙牌卷烟100箱,取得销售额400万元;之后A卷烟厂为了扩大生产线,进口了一批烟丝,成交价格为400万元,A卷烟厂需要另外承担并支付抵达口岸的运费和保险费10万元,那么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多少呢?(甲乙牌卷烟均为甲类卷烟,甲类卷烟增值税税率13%,消费税税率56%加每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进口烟丝关税税率10%)A:::,:,解析:1、纳税人采取赊销或者是分期收款的方式的,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2、销售卷烟时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700*56%+200*150/10000)*(1-30%)+400*56%+100*150、10000=502万元3、进口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400+10)*(1+10%)/(1-30%)=万元4、进口环节应该缴纳的消费税=*30%=万元5、进口环节应该缴纳的增值税=*13%=万元6、一共要缴纳的消费税=502+万元7、缴纳的增值税=万元综上可得,答案为A想了解更多有关《税法》中的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请多多关注深空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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