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经典例题]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幢建筑物用于出租,取得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购入该建筑物发生的差旅费为万元。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B. 210 C. 2、甲公司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1日,购入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及相关税费合计1800万元,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50年,甲公司按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2)2007年1月10日,甲公司在此土地上自行建造一栋办公楼,购物工程物资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4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万元,工程物资已经验收入库。 (3)工程领用全部工程物资,同时领用本公司部门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40万元,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4)应付工程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万元。 (5)2007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把该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为10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初支付。营业税税率为5%.2007年12月25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办公楼(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6)2009年末,该办公楼的市场价值为2000万元。 (7)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编制甲公司2007年至2009年的有关会计分录。 [例题答案] 1、A [解析]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本题中支付的价款200万元要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中,但差旅费要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2、分录如下 2007年 (1)借:无形资产 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借:管理费用 36 贷:累计摊销 36 (2)借:工程物资 468 贷:银行存款 468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468 库存商品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17%)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投资性房地产 2360 累计摊销 36 贷:在建工程 560 无形资产 18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36 (3)2008年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4(560/4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36(1800/50) (4)2009年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4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36 2009年末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2360-36-100=2224(万元),而市场价值为2000万元,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224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24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6(224*25%) 贷:所得税费用 56 [例题总结与延伸] 如果此题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2007年(1)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造办公楼的分录同上。 (2)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2324 累计摊销 36 贷:在建工程 560 无形资产 1800 2008年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2009年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4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24 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会计上虽然不计算折旧了,但是税法上还是需要计算折旧的,那么在每年底都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会计上不计算折旧,税法上要求扣除,那么这里形成的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税务处理中,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以公允价值降低324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转回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差额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贷:所得税费用 81(324×25%) [知识点理解与总结] 1、投资性房地产的认定。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三种,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的实质是资本增值或赚取租金。判断一项资产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要注意两个方面:(1)企业必须拥有产权(建筑物要拥有产权,土地要拥有使用权)(2)该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资本化的支出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费用化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会计处理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理方法基本一致。折旧、摊销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发生减值遵从资产减值准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4、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要注意一下3个方面的内容:(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也不计提减值准备。(2)资产负债表日要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对所得税的影响。一方面,会计上虽然不计算折旧了,但是税法上还是需要计算折旧的,那么在每年底都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会计上不计算折旧,税法上要求扣除,那么这里形成的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另一方面,税务处理中,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因此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因此,应对会计处理中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下降的: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如果是公允价值上升的相应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错题举例] 某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2007年1月1日购入一幢建筑物用于出租。该建筑物的成本为5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2007年应该计提的折旧额为( )万元。 A. 0 B. 25 C. 24 D. 20 答案:A 解析: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和进行摊销。
一、本章考情分析 1.本章在考试中的地位:本章在考试中不重要,本章的题型为客观题,一般为2分左右。本章理论性较强,为后续章节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编制、调整)奠定了理论基础,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掌握会计要素的内涵。 2.本章内容可能略有变化:增加利得与损失的概念。 3.本章复习方法:考生应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将本章所阐述的基本理论与会计六要素的核算联系起来,以恰当运用会计核算的管理工作。 2.会计通过一系列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程序,能够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各个方面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信息。 【考点二】会计核算的4个基本前提(理解) 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2.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个法律主体可以有多个会计主体(如分公司、车间),一个会计主体也可以有多个法律主体(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3.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如果可以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作相应披露。 4.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在会计分期前提下,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我国要求上市公司每个季度提供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差别,从而出现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进而出现了应收、应付、递延、预提、待摊等会计处理方法。 5.在货币计量前提下,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考点三】会计核算的13个一般原则(掌握) 1.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有6个 (1)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3)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4)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5)及时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6)明晰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2.确认和计量的原则有4个 (1)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3)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期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期间(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五节 长期股权投资总结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 1、投资形成合并的: 因为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那么初始投资的处理比较简单。但是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入账,合并成本和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的差额就作为资本公积确认。这种做法主要是考虑了同一控制下其实是属于内部交易的本质,那么同一个集团内部的合并本质上不增加整个集团的利益,那么资产、负债等都是按照账面价值入账,因此这里强调的是一个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按照付出的实际的合并成本入账的。当实际的合并成本小于其享有的份额的部分要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其中合并方在合并中付出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营业外收入。对于存货或者是原材料的还是应该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 另外关于企业合并中的相关费用的处理需要特别注意一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该直接相关费用不包括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首先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够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非企业合并的手续费等也计入到成本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则其手续费等要从溢价收入中扣除,溢价不足冲减的,则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合并方式以外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重点是权益法后续计量的处理: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和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分额两者的较高者入账。当公允价值分额比较高的时候,大于初始投资成本的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当初始投资成本比较高的时候,高于公允价值分额的部分是相当于商誉的部分,不做处理。如果付出的资产是非货币性资产的,可以参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准则来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 1、成本法后续计量: (1)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仅限于投资以后实现的净利润份额部分范围内的股利分配。 比如投资以后累计实现净利润1000万,股份比例10%,那么在1000×10%=100的范围内的股利分配要确认投资收益。 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000,按照持股比例10%计算应该享有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1000×10%=100 贷:投资收益 100 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股利 100 (2)确认成本冲减:如果累计分配的现金股利超过了投资以后到上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额,超过部分确认为成本冲回;如之前已冲减了成本,要把多冲减的成本冲回。 比如投资以后累计实现净利润1000万,股份比例10%,累计分配的股利=200万,累计冲减成本=200-1000×10%=100,之前多冲减的部分应该冲回。 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000,按照持股比例10%计算应该享有部分,超过净利润部分50冲减成本: 借:应收股利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超过账面净利润部分) 投资收益 50 如果之前冲减了投资成本 100,要把多冲减的部分50冲回,确认投资收益150: 借:应收股利 100 长期股权投资 50(之前多冲减部分) 贷:投资收益 150 2、权益法后续计量 (1)冲减损益调整:损益调整的冲减仅仅限于小于已经确认的投资收益部分的股利分配。 比如投资以后确认的投资收益200万,那么累计小于200万的股利分配应该作为损益调整明细的冲减处理。 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000,按照持股比例25%计算应享有部分,小于已经确认的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1000×25%=2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50 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250 贷:应收股利 250 (2)确认投资收益:累计收到的现金股利超过投资以后累计实现的账面净利润分额的部分确认成本明细的冲减,小于账面净利润大于确认投资收益的确认投资收益;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损益调整明细冲减。 比如投资以后累计实现净利润1000万,股份比例25%,收到股利300万,那么超过250万部分的50万确认成本冲减。 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000,按照持股比例25%计算的应该享有的250,超过投资以后实现的净利润200的分额的冲减投资成本,之前确认投资收益180 借:应收股利 2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5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80 投资收益 20(收到股利大于确认投资收益小于账面净利润分额部分) 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250 贷:应收股利 250 (3)损益调整处理:投资单位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分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 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1000,按照持股比例25%计算应该享有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0×25%=250 贷:投资收益 250 (4)调整净利润:如果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一致的,投资单位需要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然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分额。 比如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一致影响了折旧摊销,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应该多计算折旧才对,因此调减净利润。 会计处理:比如:投资单位持股25%,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1000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公允价值为1500,尚可使用年限5年,影响净利润=-(1500-1000)/5×25%=-25;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000万,公允价值800万,尚可使用年限5年,影响净利润=(1000-800)/5×25%=10 调整后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分额=1000×25%-25+10=235万 注意:这里调整净利润不需要考虑所得税影响。原因是资产评估增价值变化不被税法承认,不存在所得税问题。 (5)其他权益变动处理: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发生变化的,投资单位应该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该享有的分额确认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 比如被投资单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需要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发生变化,投资单位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该享有的部分确认其他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比如被投资单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000,那么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后记入资本公积1000×75%=750,投资单位按照持股比例计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750×2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750×25% (6)亏损确认与调整:关于亏损的确认和调整可以参照净利润的确认和调整方法,道理是一致的,不过净利润是负的亏损,用这样的角度理解亏损的处理就比较容易了。 另外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减值的,应该是账面价值减至零为限。如果是超额亏损的依次冲减长期应收款和确认预计负债,在实现净利润后反方向冲回各个科目的金额。 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1000万,按照持股比例25%确认应该享有的分额: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到零后: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如果按照投资协议规定需要承担额外义务的,需要确认预计负债: 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 三、关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处理 1、关于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的,应该采用追溯调整法来处理。首先需要明确一点,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投资变化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改变的不属于政策变更,因为由于投资方法变化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实质发生变化,不属于政策变更中规定的对于同一个事项执行不同的政策的规定。严格的说核算方法的转换属于新的事项,理解上可以按照政策变更理解,因为处理方法是一样的。 2、具体追溯调整的处理: 关于追溯调整:除了要掌握追溯调整的要领之外,就是对于成本法和权益法各自的处理了,因为追溯调整实际上就是把权益法和成本法互相结合,在实际做的时候就是两种方法算下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多少,还可以看看处理的差异在哪里,那么追溯调整其实就很简单了。 首先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追加投资的情况,原来投资部分是要把两次投资期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全部确认调整,对于净利润和现金股利影响部分确认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调整,对于净利润之外的部分,按照应该享有的分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例题1、07年初投资5000万持股10%,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8000万,07年发放股利1000万,实现净利润4000万,08年初发放股利2000万,之后追加投资8000万,取得15%的股份,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0000万。要求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调整分录。 分析:权益法追溯调整对于两次投资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分额=(50000-48000)×10%=200要确认为追溯调整:净损益影响部分=(4000-1000-2000)=1000×10%=100,剩余的部分100万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追溯调整。 其中权益法下对于两次现金股利的处理如下:07年收到的股利1000×10%=100万,因为是收到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所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收到第二年股利2000×10%=200,累计收到股利=300,投资以后到上年度应该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分额=4000×10%=400万,累计股利小于净利润分额,所以第二次收到的股利全部作为损益调整明细冲减。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权益法下到再投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5000-1000×10%=4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4000-2000)×10%=20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100,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5000-1000×10%=49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盈余公积 1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 其次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中减少投资的情况。对于减少投资情况下,剩余权益法核算的投资部分要按照权益法追溯调整,那么对于持有期间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调整分录类似于上面给出的。对于净损益的分析类似于上面的例子,对于资本公积的调整仅仅对于被投资方资本公积的变化来进行追溯调整。这里需要对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组成部分进行一下明确:净损益影响部分、资本公积变动影响、净资产资产评估价值变化的影响部分。如果是追加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对于上述三个组成部分全部追溯调整;如果是减少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仅仅对于净损益影响部分和资本公积影响部分这两个部分进行追溯调整。 例题2、甲乙非同一控制。甲03年初1350W投资乙,占5%股份,当日乙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年甲收到乙分配的02年股利40W,03年乙净利润1000W,乙资本公积增加年甲收到乙分配的03年股利48W,04年净利润年1月1日甲4550收购20%乙的股份,达到重大影响,此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4140,05年收购时的会计分录呢? 分析(一):初始投资的人时候入账价值为1350,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额=24500×5%=1225,相当于商誉部分=125; 关于现金股利的处理:收到02年股利40的是作为成本明细冲减的,收到03年股利48的时候,累计收到股利=40+48=88,投资以后到上年度的时候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额=1000×5%=50,那么应该冲减成本=88-50=38,也就是说38是属于清算性股利,因为之前已经确认了40的清算性股利,所以收到的48的股利都是投资收益的确认和收回,所以应该是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冲减,那么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影响金额=50+200×5%-48=12. 初始投资5%的投资持有期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分额=(24140-24500)×5%=-18,在-18的公允价值分额变动中:净损益影响部分=50+10-40-48=-28,资本公积影响部分=10,那么资产评估增值=-18-(-28+10)=0: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31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2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312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 盈余公积 1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 再次投资的时候公允价值分额=4828,投资成本=4550,初始投资商誉125,那么再次投资时候确认营业外收入=4828-4550-125=153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703 贷:银行存款 4550 营业外收入 153 分析(二):如果不考虑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科目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成本为1350,公允价值变动的分额=-18,在-18的公允价值分额变动中:净损益影响部分=50+10-40-48=-28,资本公积影响部分=10,那么资产评估增值=-18-(-28+10)=0,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312,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350-18=1332,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 盈余公积 1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 再次投资的时候公允价值分额=4828,投资成本=4550,初始投资商誉125,那么再次投资时候确认营业外收入=4828-4550-125=158 借:长期股权投资 4703 贷:银行存款 4550 营业外收入 153 再次:关于权益法转为成本法追溯调整。增加投资的情况的处理比较简单:把权益法下的投资要追溯调整到初始取得时候的成本,然后对于持有期间的交易或者事项的处理完全按照成本法的处理进行。然后对于追加投资当年收到的股利,不能作为收到投资以前年度股利处理。因为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追溯调整,调整的意思就是说对于初始投资就按照成本法处理,而不是说追加投资时候才按照成本法处理。所以对于追加投资当年收到的股利要结合之前的股利累计以后完全按照成本法的处理进行。 对于减少投资的情况,不追溯调整,在减少投资的时点把权益法核算下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确认金额。然后对于之后收到的股利超过其应享有的部分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实际上是变相进行了追溯调整,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但是这个追溯调整还不是彻底的,因为对于资本公积的变动部分没有调整。 20% 50% 成本法---------〉权益法---------〉成本法 追溯调整(1) 追溯调整 成本法<---------权益法 <---------成本法 不追溯调整 追溯调整(2) (1) 对两次投资期间的静损益、资本公积变动、其他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变动均追溯 (2) 对两次投资期间的静损益、资本公积变动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