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报考条件要求如下: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在CPA考试报名条件中,没有规定要相关的专业才能报考CPA考试。每年报考CPA考试的考生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跨专业的考生。所以不是相关专业的小伙伴,只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也可以报考CPA考试。
CPA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中国会计行业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cpa报名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3、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
在其他一些国家的会计师公会,如加拿大的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 ,美国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的澳洲会计师公会, 英国的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而不是中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cpa证书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
3、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方可报名综合阶段考试。
相关资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CPA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2、注册会计师简称 CPA 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注册会计师证》,可以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
3、从 1991 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4次,11万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绩,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
4、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报考资格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Q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3.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CPA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