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做合伙人的风险

feion1992024-07-24  0

法律分析:合伙人根据类型不同,需要承担不同责任。普通合伙人需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七十七条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有,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合伙之后,公司除自身的经营风险之外,还将承受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合伙企业不仅要以合伙财产,而且要以合伙人自身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之后,将要承担因投资合伙企业而产生的相应风险与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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