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feion1992024-07-24  4

由于2022年北京会计初级证书领取通知还未出,参考2021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领取。北京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流程由于疫情原因,北京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领取流程为:1、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点击“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3、注册登录后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证书将于提交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投递进度以短信形式告知。由于2022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未出,以上为2021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步骤,仅供参考。北京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继续教育通过北京初级会计考试,取得初级会计证的人员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相关内容如下:1、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2、进行继续教育前需要信息采集,可通过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3、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企业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专业知识。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注意事项初级会计证书领取一般注意事项如下:1、考生需要准备好个人资料。申请领取证书的时候需要提交身份证等相关信息。2、考生需要留意当地财政局发布的证书领取消息,了解证书领取的流程,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领取证书。3、考生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方式,领取的方式主要是现场领取和邮寄,现场领取可以本人领取,也可以由他人帮助领取,但是需要留意代领需要携带的资料。

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采取邮寄方式领取,关于疫情常态化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要求,初级会计证书使用EMS快递服务送达到考生手上。北京初级会计证领取方式北京初级证书仅采用邮寄形式领取,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登录后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证书将于提交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投递进度以短信形式告知(EMS快递费用由申领人直接向中国邮政支付)。初级会计资格证发证单位初级会计考试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北京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情况北京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分数线为60分,参加北京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方法有:1、本人领取本人可以携带成绩合格单、身份证等有效的证件,到当地的财政部门所指定的地点进行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领取。2、他人代领本人无法到达现场领取,需要他人携带委托证书,他人的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考生本人的成绩合格单,要指定的地点进行初级会计证书的领取。3、快递邮寄可以登录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网站,上传自己的个人资料,进行个人资料审核,个人资料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填写个人邮寄信息,缴纳邮寄费用,办理快递邮寄的手续。初级会计证书对会计从业人员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所以一定要珍惜初级会计证书,妥善保管,避免证书丢失。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需要什么材料?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管理要求因地而异,取得证书的时间和提供的材料也不同,具体如下:1.合格成绩文件:成绩通知书(考生可到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有些地方不需要记分卡。如果你不知道当地的具体要求,学生可以准备最后一个,并做好准备。2.毕业证书:申请人有资格申请的学位(或学位)证书原件。3.身份证: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收时应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照片:正面光头、背景相同的近期彩色照片,一英寸两张,二英寸一张(有些省份要求两英寸,有些省份要求一英寸,照片数量因省份而异)5.考试合格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样本在当地发证通知书上注明,页数不同)。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吊销情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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