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目前的规定,之前没有考取任何会计证件,但在今年通过了初级会计考试的同学,本年度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年审从明年开始。对于那些已经持有会计证的同学,因为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会折算为60学分,所以同学们只要在成绩下发后办好相关手续也可以免去本年度的继续教育。1、通过登入当地财政局或者财政厅网站进行自我学习并考试2、通过第三方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定的费用通过学习3、如果是工作人员,有的单位会组织培训并考试(比如事业单位、公务员等)
初级会计职称需要继续教育。随着会计证的取消,初级会计考试和会计继续教育领域都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以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要求报考者必须持有会计证,而会计证持有者又必须参加年检,这在事实上导致了大家必须参加每年度的继续教育。变革后会计证虽然取消,但继续教育并未因此停止,甚至反而还增加了强度。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规定,之前没有考取任何会计证件,但在今年通过了初级会计考试的同学,本年度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年审从明年开始。对于那些已经持有会计证的同学,因为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会折算为60学分,所以同学们只要在成绩下发后办好相关手续也可以免去本年度的继续教育。有关初级会计职称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百练会计。百练会计是中国《会计实务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评规范》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作为全国会计培训的领跑者,率先采取“互联网+传统会计培训”模式,打造全新O2O线上辅助、无纸化题库、在线直播课堂、手机APP学习终端、个性化辅导方案、开设非智力因素课程等,保证学员全天24小时随时随地学习。在学习之余,也组织了拓展训练、素质训练营等活动,考前更会举行会计取证押题干人大串讲,老师进行划重点,押题,帮助学生完成最后冲刺。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考生应当在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次年,进入到初级继续教育网站,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学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续教育中断的话,将无法报名参加中级会计的考试。初级会计考过之后如何进行继续教育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的是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是不得结转到以后年度的,只是在全国范围内的当年度有效。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两种:1、登录当地财政局或者财政厅网站进行学习并考试。2、通过第三方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定的费用学习。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有那些人?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者:其应当在自取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且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的学分。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是从事会计工作者: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规定的学分。初级会计证可以抵继续教育的学分吗?如果是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的考生,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者是已经取得相关证书的,那么其可以折算为90学分。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上海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对象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包括以下:1、上海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其中,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1、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反电信知识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形式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形式进行,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继续教育的形式有:1、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以下简称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3、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4、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除了以上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2、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会计类知识竞赛;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4、承担本市财政部门或市、区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5、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6、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7、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8、作为评委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评审工作;9、参加市人社局认可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10、市财政局认可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