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初级会计证领取方式为先线上邮寄后线下自取的两种方式。考生可参考2022度初级会计证的领取流程,具体如下:1、线上邮寄在安徽省报名和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外省报名后调转到安徽省考试且成绩合格,资格审核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的考生,可线上邮寄发证。2023年1月6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皖事通APP,通过消息栏点击证书发放信息,进入证书发放系统,填写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EMS可免费邮寄送达。同时,也可通过长三角政务地图搜索“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选择对应考点所在地市,点击掌上办申请证书发放。2、线下自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线上邮寄发证的考生,按各市会计考办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址领取资格证书。安徽初级会计证书领取后需要继续教育吗?安徽省初级会计证领取后的当年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根据《关于印发lt;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gt;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因此,学员可以申请当年不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可从次年开始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同时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归属地原则,各位学员在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是应参考当地会计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进行学习。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由于2022年北京会计初级证书领取通知还未出,参考2021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领取。北京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流程由于疫情原因,北京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领取流程为:1、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点击“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3、注册登录后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证书将于提交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投递进度以短信形式告知。由于2022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未出,以上为2021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步骤,仅供参考。北京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继续教育通过北京初级会计考试,取得初级会计证的人员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相关内容如下:1、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2、进行继续教育前需要信息采集,可通过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3、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企业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专业知识。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注意事项初级会计证书领取一般注意事项如下:1、考生需要准备好个人资料。申请领取证书的时候需要提交身份证等相关信息。2、考生需要留意当地财政局发布的证书领取消息,了解证书领取的流程,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领取证书。3、考生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方式,领取的方式主要是现场领取和邮寄,现场领取可以本人领取,也可以由他人帮助领取,但是需要留意代领需要携带的资料。
目前,新增8地发放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分别是陕西、北京、安徽、江西新余、云南昆明、湖北武汉、湖北潜江、湖北十堰,具体内容如下:2022年陕西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根据陕西人事网发布的《陕西省2022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2022年陕西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方式有两种,分别是邮寄和现场领取,邮寄时间1月3日起,现场领取时间2月7日起,具体如下:1、邮寄流程:登陆证书邮寄系统流程:陕西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点击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的图片→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网页登录验证码→进入系统点击证书查询→填写邮寄地址、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进行登记。2、现场领取时间:1号—5000号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6日5001号—10000号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2日10001号—15000号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6日15001号—20000号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30日20001号—26028号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3日上午:08:30--11:40下午:14:00--17:40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3、现场领取地点: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联系电话:。4、现场领取要求:(1)领证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代办的,代办人携带上述领证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的补办后领取。(2)根据合格人员名单,填写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领取通知附件2。(登记表下载地址)。2022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核发北京地区2022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2022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方式,具体如下: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登录后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资格证书将于提交邮寄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2022年安徽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2022年安徽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方式有两种,分别是线上邮寄和线下自取,具体如下:1、线上邮寄:2023年1月6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皖事通APP,通过消息栏点击证书发放信息,进入证书发放系统,填写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EMS可免费邮寄送达。同时,也可通过长三角政务地图搜索“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选择对应考点所在地市,点击掌上办申请证书发放。2、线下自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线上邮寄发证的考生,按各市会计考办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址领取资格证书。2022年新余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根据新余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领取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2022年江西新余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领取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领证地点为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财政局会计科1311房,电话:。领证要求如下:(一)本人领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他人代领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2022年昆明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领取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温馨提示》,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证书领取方式如下:考生请对应报考时填报的县(市)区联系领取证书。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工作人员提供证书号进行领取(证书号请提前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输入身份信息查询,网址:)。代领证书的,请持证书申领人签字认可的代领委托书、证书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向工作人员提供证书号进行领取。2022年武汉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发布的《武汉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公告》,2022年湖北武汉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段内,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方式如下:1、现场领取。如考生本人申请领取证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领取证书,报名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考生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如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考生本人学历证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代领人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为了便于各区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2、邮寄送达。经考生申请,会计管理机构查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信息采集后,证书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本人,邮费一般由领证人支付。具体邮寄方式、邮寄渠道、付费方式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向本人领证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咨询。2022年潜江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发布的《2022年初级职称证书领取须知》,2022年湖北潜江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为,自2023年1月9日起,考生凭考试合格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后,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领取。领证地址为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财政局财培楼四楼会计局,如果是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毕业证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核验后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领证,复印件留存备查。2022年十堰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根据十堰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2022年湖北十堰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领证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发放证书,具体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通知为准。考试合格考生在湖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信息采集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资格证书和合格登记表。非本人领取的,考生完成信息采集后,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领取证书和合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