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什么情况可以免考

feion1992024-07-24  0

注册会计师考试可以免考。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考生申请免考需要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8月份。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考生通过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或高级统计师考试,则可以免考cpa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若考生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也可以申请免予上述科目的考试。此外,符合豁免条件的考生,则可以申请免予cpa部分科目的考试。豁免条件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需注意的是,考生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考生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考生的免试申请资料由地方考办进行审核。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39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