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 第二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和差错更正 【知识点】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一)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追溯调整法通常由以下步骤构成: 第一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第二步,编制相关项目的调整分录; 【提示】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本期发现前期重要差错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第三步,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 第四步,附注说明。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即变更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上年金额”栏目“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的调整,如下表所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简表) 累积影响数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 第一步,根据新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第二步,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第三步,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应说明的是,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不会影响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变动,也就是说不会涉及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但追溯调整时如果涉及暂时性差异,则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调整,这种情况应考虑前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第四步,确定前期中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第五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需要注意的是,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二)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在未来适用法下,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需重新编制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三)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1.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能追溯调整的,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追溯到可追溯的最早期期初)。 3.不能追溯调整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重述是指追到最开始的时候,按现在的会计制度做账务处理。追溯调整是指追溯到上期,即调整年初会计报表数字,使报表有可比性。总的来说重述要比追溯要求的历史资料要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