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如下:
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有些地区要求考生先在网上填写邮寄信息。一种是现场领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考前审核的地区合格后按照指定时间带着相关材料就可以直接领取,实行考后审核的地区要先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证书,审核不通过即使成绩合格也是不予办法证书的。
领取证书需要的材料
成绩合格单据:成绩通知单,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
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部分地区要求复印件。
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寸(有的地区要求二寸,有的地区要求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具体表样、张数要求以当地发布的证书通知为准。
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方法:成绩合格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登录后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证书将于提交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投递进度以短信形式告知(EMS快递费用由申领人直接向中国邮政支付)。自年起部分地区已经陆续启用了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需要考生自主下载打印。目前,北京、浙江、内蒙古、江西、广东、河北秦皇岛等部分地区已经启用了电子证书,待部分地区发布电子证书发放通知时,考生们只需要按照要求下载电子证书即可。北京初级证书领取有什么条件?首先,初级会计考试成绩需合格,根据规定,参加初级会计证书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可以获得资格证书。需要注意,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也就是说成绩合格后,需通过资格审核才可以拿到证书,不然的话,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成绩作废不予发放证书。一般情况下,只要按报名要求填写信息,确保真实、无误,都是可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自己符合各项审核条件,但出现了审核失误等情况,需要及时到指定部门进行反馈。初级会计职称人员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十三条、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北京初级会计证补贴需要到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时间须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且补贴领取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补贴条件1、在申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2、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3、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携带有关资料于相关机构申领。补贴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申请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职工的个人本市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具体详情请见官网)。北京市初级会计证补贴领取流程1、考生本人携带上诉相关资料于各街道(乡镇)社保所在地申请补贴;2、街道(乡镇)社保所在地核实申请人基本相关信息后,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上报至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按月上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3、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联网查询、与社保系统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按月进行审核,并于次月5日前将审核通过拟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