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发证机关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的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1、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简介。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注意事项。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需要年审,但是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可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初级会计证的含金量体现为:
1、有基础知识与实务能力。
初级会计证的考试内容包括会计基础知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内容,持证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会计理论和实务知识。这使得持有初级会计证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具备更好的会计基础和操作能力。
2、求职优势。
在相关岗位的招聘中,许多企业和机构将初级会计证作为岗位的基本要求之一。持有初级会计证的求职者相比于没有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求职者,更容易通过初步筛选,并且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面试环节。
3、职业晋升和发展。
初级会计证是会计职业中的第一阶段资格证书,对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水平和发展职业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持有初级会计证的人员可以通过继续深造、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自身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考试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具体领证方式及时间,请以当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 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材料:由于各地区政策不一,考生领取初级会计师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也不相同。有的地区可能仅需提供身份证,有的地区需要提供身份证、成绩单等。具体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1.成绩合格单据:成绩通知单。 2.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各省规定有差异) 5.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有关会计师相关信息,推荐咨询百练会计。百练会计作为全国会计培训的领跑者,率先采取“互联网+传统会计培训”模式,打造全新O2O线上辅助、无纸化题库、在线直播课堂、手机APP学习终端、个性化辅导方案、开设非智力因素课程等,保证学员全天24小时随时随地学习的同时,更有强大的师资力量,自编教材,帮助学生系统化学习;更有完善的就业体系,和多家单位签订了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助力学员更好的就业。
初级会计证书发证机构是什么?初级会计证书怎么领取?以下是小编的相关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初级会计职称
一、初级会计证书发证机构是什么?
初级会计证书发证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两门科目在一个会计考试年度内一次性全部合格方可颁发该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即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更多详情请点击
二、初级会计证书怎么领取?
初级会计考试合格后将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初级会计考试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三个月左右开始领取,也有部分地区在考后半年左右才开始办理。
现场领取的流程一般需要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为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将证书发放到考生手中,部门省市还可以申请邮寄,但是有些地区要求考生在网上预约申请后才能领取证书,具体的流程还要以当地公告为主。
三、初级会计证书的全称是什么?
初级会计证书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是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分为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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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证书是由财政部、人事部颁发的,会计资格等级考试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负责。财政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财政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六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