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考初级会计证有补贴吗

feion1992024-07-24  4

上海初级会计有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1.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在职人员”);

(2)灵活就业登记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3)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

(4)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

(5)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6)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

2.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在职人员,参照本市户籍在职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户籍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参照本市户籍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项目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

(1)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按规定由本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实施;

(3)经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后予以发布;

(4)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

(1)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

(2)由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

(3)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三)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范围内的劳动者参加上述补贴项目的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职业技能证书”)后,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可申请一次补贴。劳动者已享受过相关职业(工种)等级补贴的,不可再次享受该职业(工种)等级及以下等级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劳动者通过企业直接认定、竞赛晋升或表彰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不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事非技能岗位的从业人员参加技能评价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不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四)补贴标准

根据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证书不同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1000元/人。

初级会计证是可以领取补贴的。根据我国关于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福利政策补贴制度,拥有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相关的补贴。具体的补贴领取条件和补贴标准,可以到当地人社部了解具体的补贴培训相关信息。

法律分析:有补贴

可以申请补贴。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查询核实的,认定日期为证书核发日期;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认定日期为证书批准日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认定日期为证书授予时间。取得上述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法律依据:《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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