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级经济法考试内容

feion1992024-07-24  4

注会的经济法,即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的《经济法》科目,主要考核的内容包括法律基本原理、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等。参加注会的经济法考试时,必带物品是准考证和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注会专业阶段的其他考试科目还包括《会计》、《审计》、《税法》、《财务成本管理》以及《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五科,综合阶段的考试科目还包括《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cpa经济法答题考的内容包括法律基本原理、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等。cpa经济法即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的《经济法》科目,专业阶段考试还包括《会计》、《审计》、《税法》、《财务成本管理》以及《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考生要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方可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主要考察以下知识:1、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法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制度;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3、物权法律制度,包括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4、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基本理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6、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重大变更、公司解散和清算;7、证券法律制度,包括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8、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包括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产清算程序、关联企业合并破产;9、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结算概述、票据法律制度、非票据结算方式;10、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制度;11、反垄断法律制度,包括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12、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包括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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