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中积分兑换怎么理解

feion1992024-07-24  6

积分是我司为答谢您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厚爱而特别推出的一项客户服务。您在使用我司业务时,可以根据使用不同的业务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积分可用于兑换我司提供的通信类、非通信类礼品及参与积分活动。积分商城 可兑换的礼品分为虚拟礼品(如联通电子一卡充)与实物礼品(如家居用品、手机数码、家用电器、汽车周边等)。温馨提示:积分可兑换礼品具体以积分商城显示为准。由于各地市政策差异,具体以当地为准。

就是一个平台的积分,积满多少可以兑换相应的礼品。有个积分兑换的平台叫换点APP,可以实现平台之间积分互换,就好比你有招商信用卡和平安信用卡两种不同的卡,里面都有一定积分,但是不足以兑换礼品,你就可以通过“换点APP”这样的平台来实现积分统一,兑换出礼品。

100积分可以兑换1元,那么1积分的公允价值就是元。2010年授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50 000×=500万元,这500万计入递延收入,所以2010年销售商品应当确认的收入为50 000-500=49 500万元,分录为1。2010年估计这5亿分其中有80%会兑换,即5亿×80%=4亿。2010年实际兑换的积分为2亿分,一共预计会兑换4亿,2010年兑换的积分比例为2亿分/4亿分=50%,那么递延收入中应有500×50%=250万元确认为当期营业收入,分录为2。2011年重新估计了这5亿积分有70%会兑换,即5亿分×70%=亿分。2010年实际兑换的积分为2亿分,2011年兑换的积分为亿分,总共至2011年兑换了亿分(2+),至2011年兑换的积分比例为亿分/亿=80%,那么至2011年递延收入中应有500*80%=400万元确认为营业收入,2010年已经确认了250万元,2011年应该确认的是150万元(400-250),分录为3。2012年即最后一年(因为3年后为兑换部分全部清楚),应将剩余递延收益全部确认为收入,2012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当确认的收入=500-400=100万元,分录为4。单位为:万元1 2010年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9 500 递延收益 5002 2010年借:递延收益 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3 2011年借:递延收益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4 2012年借:递延收益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其实说通俗点就是,积分当钱花,在官网兑换对应积分的礼品。积分兑换网站有京东、乐聚米、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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