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0年度第一批CPA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下列392名考生经财政部考办批准,可以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请名单中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证书(省直考区考生请到三元巷7号605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中心领取)。 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已通过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但不在此发证名单中的,请携带身份证、成绩单到当地市注协申请办理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省直(31人) 郭音、姚琪、朱亮、黄扬武、周琪、王啸楚、王昱、陈莉莉、王磊、滕倩、朱叶观、吴迎娟、孔洋、薛聪、夏英、金玉立、尹蕾、李健、李彦、张文平、邓艳丽、王力、刘洁、张思磊、张蕊、朱泽华、姜军、陆璐、黄婧、吴希、查艳艳。 南京(108人) 孙庄、崔喆、柳苗苗、郭春晖、温淑红、门建辉、金萍、冯婷、李红亮、王知秋、唐丹彤、王竹晶、朱明、朱春苗、范苏梅、张丽、王奕、汪琨、周易、卢斌、蒋冉晨、张陈松、邵慧、马珍、李洁婷、熊鹰、赵艳艳、刘京强、刘涛、周洁、何嘉、柏杜娟、陈程、陈新元、袁军、汤传强、邵曦、钱蓓蓓、张晓红、马欢欢、张铮、蔡佛静、李璐璐、勾莎莎、袁慧馨、管卓、马良、韩靖怡、俞立濛、胡佳丽、潘明清、黄睿、王松喜、钱晶晶、隋姗姗、崔媛媛、刘剑章、刘翠云、糜海霞、曹敏、郭晶晶、倪新浩、陈吉、费莉雯、姜志、阮中飞、王刚、程晓芳、刘彪、王海英、周敏李、夏桥锋、潘一凯、王艳、钟磊、金婷婷、周日进、吴巧玲、杨岳林、刘军、王家海、张坤、胡婷婷、万文佳、黄宇峰、肖晨荣、陈圆圆、昌荣、陈轲、李倩、崔桂鹏、刘丹丹、王必领、黄燕、欧阳妮子、赵海珊、占智琰、李凤芝、贺春元、陈翠、李关毅、梅斐、邵锐、王婷、李聪敏、程雪芬、王云峰、韩静。 无锡(33人) 吕旭照、陶香丽、王丽萍、张怡、尤震、袁建菁、严遒虬、虞芳芳、陆汝、金恺、陶艳艳、计晓峰、许麟、李立华、徐蓓、郑龙、邵雪花、房月姣、王晓凌、华锦泓、朱青、李通、屈小军、高晓兰、赵华珍、朱百胜、胡凤保、李亭、周军腾、曹君锋、朱大金、赖欣慧、沈慧。 徐州(15人) 郑晓华、伏光磊、于帮超、孙文美、李艳玲、杨帆、郝远谋、张国宝、袁雪、曹敏、马璇、滕衍宗、陈丽洁、李雪龙、陈华、 常州(19人) 陈益峰、何丽、俞雯燕、刘振、孙雅萍、董洋、丁艺、周莉平、韦杰、刘菁华、马娟、陈卓成、严伟国、嵇红宁、卢艳玲、王淑贤、张卫锋、杜洋、凌有则。 苏州(86人) 冯瑞、郝杨威、于淼、王蕊、叶本顺、朱自成、黄勇、黄奇明、顾晓平、田勤燕、陈士浩、陈逸、陈先、徐佳珺、柳一新、盛栋、张煜、陈亮、吴量、李悦、彭冠初、顾敏玉、潘丽嫣、陈岚、卞倩、徐立新、黄芳、倪新耀、马科、陆婷婷、陈叶春、陈瑛、章亚飞、曹静、徐美华、高建龙、尤春红、蒋虎、杨小琴、陆欢、郑素娥、朱国、李静、成海东、周国华、李效林、姜晓蕾、刘国将、常伦春、陈萍、赵家燕、任静、牛永林、杨琪忠、蒋利敏、仇俊杰、吴美红、杨进、黄鹂、李凯、郝祥贵、李兵、汪艳丽、纪任雄、史峰云、王楠、王倩倩、高晓军、苏兆智、王静、刘云、蓝熹、曹兰美、章燕、荣秀梅、邓康平、吴辉林、叶宗文、文靖、谭宏航、李毅、翟小超、徐敏亚、浦红英、唐伟、褚云。 南通(28人) 王普超、顾娟、汤蓉、袁峰、王敏、徐艳梅、姜锦云、蒋筱刚、蔡燕、施琴、吴婷婷、陈美华、王伟、薛浩然、谢树彬、吴斐斐、钱红霞、陆文华、吴文竞、周晓燕、季焱、张舒睿、王洁波、曹丽娟、庄玲、张小兵、陆启娟、吴海霞。 连云港(7人) 袁春玲、郭华、杨伟芳、吉磊、朱家乐、罗敬芸、杨蓉。 淮安(8人) 杨利加、陆乐、吴家龙、毛志祥、魏璇、傅佳、张春虎、傅玉梅、任青亚。 盐城(11人) 孙星龙、董亮、刘辛鹏、陶珊、林云、陈传松、江丽辉、沈琛、陆平、林海笑、夏江。 扬州(10人) 董园园、李斌、董道梅、闻怀葛、汤游、朱东林、陈进、吴小刚、肖仙、林娟。 镇江(28人) 胡晓艳、孙桂凤、陈玲、曾烨、何国琴、李慧娟、卞元珍、赵颖、姚懿宁、昌勇、朱应萍、杨丽、王余进、刘玲、金霞、胡小刚、米君臣、单细苏、刘庆、刘春燕、杜超、卜秀杰、牛向利、杨绪强、王俊、熊攀、王金、李丹。 泰州(6人) 解红玉、曹春梅、杨鹏、夏烨华、沈亮、王兰芳。 宿迁(2人) 张义、李志华。
注会成绩查询没有该考生信息的原因:
1、查询时输入的姓名必须和你报名时候的一样,输入身份证号码时候要用英文格式的。还要注意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不需要准考证号。
2、高峰期查询成绩,网站能力有限,避开高峰期查询。
3、查询成绩不支持其他浏览器,建议换IE浏览器查询。
注册会计师考试每年只进行一次,综合阶段以及专业阶段的考试成绩均会在专业阶段阶段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公布,也就是每年的12月份。登录中注协网报系统后找到左侧导航栏中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点击进入,根据指引输入查询考生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即可。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有效期: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考生可以在网络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内查询自己的“历年成绩”,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关于成绩复核:很多学生在查询成绩后,对成绩有异议,这时候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 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1. 问:我已于2001年至2005年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全部科目(五科)的合格成绩,但是近日带相关合格成绩通知单到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办理全科合格证时,却发现“换发全科合格证名单”中没有我的名字,请问是什么原因呢? 答:按全国考办内部工作程序,全科合格证的换发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全国考办根据数据库中的基本资料按考生的基本信息检索出至当年考试结束时已在5年内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并打印出“换发全科合格证名单”下发至各地方考办,由地方考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二是需考生自行申报,由各地方考办和全国考办进行审核,审核后再下发至各地方考办,由地方考办向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这种情况是因为部分考生在5年内报名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或因跨省考试等造成计算机程序无法检索,因此需要考生再次申报。 在200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发布时,我们随即下发了至2005年止在5年内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全部科目考生的“换发全科合格证名单”,在该名单内的考生可以直接领取全科合格证,而不必再单独申请换发。对于未在该名单中但已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持有效的合格成绩通知单到当地省级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申报办理全科合格证,我们将按考生提供的基本信息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将下发全科合格证。 鉴于上述情况,在此我们也提醒考生,如果在考试成绩有效年度内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各地考办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2. 问: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不慎丢失,请问我该如何补办全科合格证呢? 答:丢失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应到地方考办递交补办全科合格证申请书,地方考办经过审核后,按考生原全科合格证上的信息填写全科合格证并发放给考生。地方考办将补办全科合格证的情况以文件形式报送全国考办。 3.问:我已在有效年度内取得了五个科目的合格成绩,但我最后一个科目合格成绩是在山西取得的,而我现工作在上海,如何取得全科合格证? 答:目前全科合格证管理的工作程序是:有效年度内取得五个科目合格成绩后,应当到最后一个科目合格成绩取得的地区办理领取合科合格证手续,这样做是由于目前使用的考试管理软件为分省使用,没有联网,跨地区考试的考生信息,需到全国考办审核。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研究,并已明确通知各地考办:如遇有您这种情况,可到现工作地提出申请,并请该地考办将您的情况上报我们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发放全科合格证。也就是说:您到上海提出申请,待上海考办收到我办下发的全科合格证后,再由上海考办发放给您。 4.问:我已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今年在办理注册手续时,提出我的个人信息有误,为什么?应该如何证明我取得合格证件的合法性? 答:按工作程序,考生在申请办理注册时,相关单位要请全国考办对考试合格人员的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全科合格证号,但由于个别考生注册时所提供的基本信息与全国考办数据库中现存的基本信息有差异,为确保数据的准确,需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确认,因此会提请您提交有关证明,请予谅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