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发证机关是各地区财政部门。
初级会计资格证是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再经过人事部、财政部用印后,送往各省份考试管理机构。由各地区财政部门进行发放,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市、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考试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根据性质和认证程度而言是一样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相互替代。近年来部分地区证书实施“电子化”后。
从报名考试发证和延期变更注销等大部分事项都可以采用无纸化在线办理,而且无需等待制证,线上生成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等效使用。
初级会计证书的领取要求:
1、考生本人领取初级会计证书,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院领取。
2、考生因为其他原因不能本人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取。被委托人除了要携带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凭委托人手书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3、个别省份按照初级会计考试要求,会对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过关当场发放合格证书。
初级会计师证书是由财政部、人事部颁发的,会计资格等级考试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负责。财政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财政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六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初级会计证是财政局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颁发的。
初级会计证的颁发部门:
初级会计证是通过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颁发的,证书的编号可以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的网站上进行查询。初级会计证是永久有效的,不需要年审,但是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
如果考生未按时领取证书,证书将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统一回收销毁。如需补办证书,可以按照证书补办流程办理。
初级会计证领取流程:
一般需要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为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将证书发放到考生手中,部门省市还可以申请邮寄,但是有些地区要求考生在网上预约申请后才能领取证书,具体的流程还要以当地公告为主。
初级会计考试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长: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相对《经济法基础》来说相对较难一点,书中内容与实际会计工作内容息息相关,有很大一部分需要计算,考题的灵活性很大。所以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不能光靠死记硬背,活学活用才是真道理。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考试中这科目看起来知识点简单,但学习的内容在初级会计中的理论体系中是非常繁杂的,必须要深入了解知识点。
此科目主要是基础法律法规,大家可以利用思维导图的方法建立本科目内容的知识框架,把碎片化的知识系统化,这样复习起来会更加的方便,记忆也更加的有条理。
考试时长: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