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会# 导语】各位2021年的注册会计师考生们!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出来啦!快来看一下202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经济法》考试大纲吧!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经济法)(2021年) 考试目标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题。考试涉及的相关法规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法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制度; 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3.物权法律制度,包括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4.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基本理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 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6.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重大变更、公司解散和清算; 7.证券法律制度,包括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8.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包括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产清算程序、关联企业合并破产; 9.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结算概述、票据法律制度、非票据结算方式; 10.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制度; 11.反垄断法律制度,包括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 12.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包括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4.农村土地承包法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6.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 2020年12月14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7.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8年8月11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8.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5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9.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2020年12月25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4次会议通过法释〔2020〕28号 10.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5年3月29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11.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11月23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12.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13.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3月24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14.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6月22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15.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5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6.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6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8月18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19.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2001年8月16日证监发[2001]102号 20.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06年3月27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6]3号 21.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007年6月4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12号 22.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08年5月5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6号 23.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0年12月6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3号 24.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2016年12月5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2次会议通过法释〔2017〕16号 25.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2019年4月22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6次会议通过法释〔2019〕7号 26.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2013年11月30日国发〔2013〕46号 27.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654号 28.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 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 29.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 2016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号 3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 31.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002年12月26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2号 3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1年10月31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2012年2月27日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法释[2012]6号 33.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年7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8次会议通过法释[2020]5号 34.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 3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20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3号 36.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07年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8年6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4号 37.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0号 3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 39.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 40.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 41.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7号 42.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8号 43.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9号 44.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4号 45.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7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1号 46.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2019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4号 47.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3号 48.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 2013年12月13日国发〔2013〕49号 49.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2019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1号 50.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19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2号 51.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 52.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 53.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 2008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 54.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2018年7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6号 5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0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6号 56.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201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11号 57.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 2020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9号 58.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07年4月5日证监公司字[2007]56号 5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60.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11年8月29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 61.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13年7月29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62.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9年2月25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6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修订 64.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0年2月24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0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65.支付结算办法 199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7]393号 66.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2003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 67.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2010年6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 6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69.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令第91号,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70.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1996年1月25日国务院令第192号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令第723号 74.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12月16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9〕20号 75.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 2011年8月25日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53号 76.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 2015年4月8日国办发〔2015〕24号 77.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2014年9月6日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78.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26日发改委令2017年第11号 79.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2009年7月13日汇发[2009]30号 80.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8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决定》 8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 84.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331号 85.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332号 86.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 87.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2005年2月2日商务部令2005年第4号 8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国务院令第532号 89.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1996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1号 90.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 91.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2013年4月28日汇发〔2013〕19号 92.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 2014年5月12日汇发〔2014〕29号 93.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 2020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37号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陆续就要开始了,掌握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对于备考和考试都非常重要,下面是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2022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的分类与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二)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法律主体资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责任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分类与渊源
(一)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四、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各章基本要求中,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五、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四)国家
二、法律主体资格
(一)权利能力
(二)行为能力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人员
(三)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四)熟悉代理记账、会计岗位设置
(五)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六)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七)了解会计机构
(八)了解会计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五)会计凭证
(六)会计账簿
(七)财务会计报告
(八)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三、会计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单位内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三)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四)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三、会计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四、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三)会计工作的禁人规定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总会计师
五、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与责任
(二)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
第四节 会计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掌握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
(十)熟悉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网络支付、预付卡
(十一)熟悉支付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二)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服务组织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三)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四)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十五)了解网上银行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
(二)支付结算的要求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
(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五)临时存款账户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三)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四)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票据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二)票据当事人
(三)票据行为
(四)票据权利与责任
(五)票据追索
(六)银行汇票
(七)商业汇票
(八)银行本票
(九)支票
二、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
三、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四)银行卡收单
四、银行电子支付
(一)网上银行
(二)条码支付
第四节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
(二)支付服务的种类
二、网络支付
(一)网络支付的概念
(二)网络支付机构
(三)支付账户
(四)网络支付的相关规定
三、预付卡
(一)预付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预付卡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支付结算纪律
(一)单位和个人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银行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密码错误支票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五)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七)熟悉教育费附加征收制度
(八)了解税法要素
(九)了解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十)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十一)了解消费税税率
(十二)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税收优惠
(九)法律责任
三、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机关
(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三)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三)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销售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六)进口货物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视同销售行为
(十)混合销售
(十一)兼营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概念
(二)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五)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五)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一)烟
(二)酒
(三)高档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七)摩托车
(八)小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形式
(二)消费税的具体税率
(三)消费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计算与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核定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五、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地点
第六节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三、关税税率
(一)税率的种类
(二)税率的确定
四、关税计税依据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六、关税税收优惠
(一)法定性减免税
(二)政策性减免税
(三)临时性减免税
七、关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与滞纳金
(二)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三)关税的退税与追缴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五)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与原则
(二)收人总额
(三)不征税收人
(四)税前扣除项目
(五)税前扣除标准
(六)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七)亏损弥补
(八)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净值
(二)固定资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四)无形资产
(五)长期待摊费用
(六)投资资产
(七)存货
(八)资产损失
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人
(二)所得减免
(三)减低税率与定期减免税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人
(九)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减免税
(十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二)债券利息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按年计征与分期预缴
(三)汇算清缴期限
(四)纳税申报
(五)货币单位与外币折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三)其他所得适用的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非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七)每次收人的确定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三)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三)货币单位及外币折算
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契税征税范围、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税收优惠
(四)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五)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税收优惠、房产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契税纳税人、契税计税依据、契税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七)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车船税纳税人、车船税税目、车船税计税依据、车船税征收管理
(八)熟悉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税收优惠、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烟叶税法律制度、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九)了解房产税税率、契税税率、契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十)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车船税税率、资源税征税范围和税目、资源税税率、资源税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纳税人
(一)房产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税率
(一)房产税的税率形式
(二)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注:以上为经济基础部分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在CPA考试里,《经济法》与《税法》科目考点相接近,都是以相关法律条文等记忆类考点为主,尤其是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商法经济法等都是每年必考的重点。那么考生要该如何学好《经济法》科目?我们来看看吧。CPA《经济法》考哪些内容?客观题考点?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律事实一事件、代理的适用范围、物的种类、合同的效力、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入伙、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协议生效时间)、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利润分配期限、董监高的义务、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表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招股说明书有效期、票据相对记载事项、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国家出资企业的概念、横向垄断协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主观题考点动产抵押权的设定、留置权的实现;房屋租赁合同、重复抵押、不动产善意取得;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抵押与租赁;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条件、可转债的担保、可转债公司匝债券转为股份、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受托管理人职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破产申请的受理、抵销权、破产撤销权、取回权;票据基础关系对票据行为效力的影响、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被背书人名称授权补记;票据债务人。《经济法》学习方法1、抓住重点内容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考试特点非常突出,主要集中在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破产法等章节;这些重点章节不仅出题概率比较大,而且所占分值也比较多,要重点对待。2、对比记忆既然是法相关的科目,法律条文自然比较多,如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证券法里关于债券和股票的相关规定往往有很多相似的部分,考生很容易弄混,因此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反复对比记忆;也容易经常拿出来进行对比,那么掌握异同点等是非常重要的,这就要求我们准确理解对比记忆。虽然需要记忆的内容很多,但考试注重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还要配合大量做题,将各知识点融会贯通运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