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收益列报主要是在财务报表分析中会运用到的知识点,那么大家知道每股收益列报的知识点包括哪些内容吗?接下来我们以一道例题说明,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每股收益的列报包括的内容1、重新计算、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配股、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2、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以后期间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普通股、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或者潜在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二)案例分析甲公司在去年和今年的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30万元和4380万元,去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020万股,去年7月1日,甲公司按照每股12元的市场价格发行普通股520万股,今年4月1日,甲公司以去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为2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股,在不考虑其他的因素的情况下,甲公司在今年利润表中列报的去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为多少?A:元B:元C:元D:元解析:在今年利润表中列报的去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为=3530/{2020+520*6/12}*元/股每股收益的计算其实是比较复杂的,要考虑其中的很多问题,除了基本的每股收益还有稀释每股收益,有的公司还有复杂的股权结构,计算比较复杂的每股收益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应参照国际惯例指标。想了解更多有关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知识,请多多关注深空网哦!
CPA考试专业阶段一共有6科,包括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考生需在5年内通过才可取得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重点介绍《会计》考试重点章节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所得税、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前期差错及其更正)、收入费用利润(借款费用,政府补助)、负债与所有者权益(股份支付)、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及每股收益。《税法》考试重点章节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经济法》考试重点章节包括: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反垄断法。《审计》考试重点章节包括:实质性分析程序、质量控制,存货监盘、审计测试流程、各类交易与账户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重点章节包括:投资项目或企业价值的评估、资本预算、财务报表分析、插值法计算内含报酬率以及债券到期收益率。《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重点章节包括:战略分析、战略选择与实施。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上班族备考攻略由于上班族的学习时间、学习效率远远比不上在校学生,因此在备考方面一定要注意好技巧、方法,其次合理安排好时间学习也是非常重要的。建议考生每天早起1-2小时学习新知识,节假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娱乐活动,虽然上班还要学习会很辛苦,但是时间是挤出来的,考生也可以利用上下班和中午午休时间复习之前遗忘内容,做几道习题巩固知识。而对于零基础报考的上班族,如果想快速入门、轻松通关注会考试,报名相关的专业网络课程是必须的,按照老师的步伐走,通关注会并不是件难事。
知识点三、稀释每股收益 一、基本计算原则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对于亏损企业而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增加每股亏损金额的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二)分子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金融工具,仅需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相关利息、利得或损失。 (三)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潜在普通股的条件确定。当存在不只一种转换基础时,应当假定会采取从潜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转换率或执行价格。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按照其发行在外时间进行加权平均。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普通股;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当期发行在外的时间加权平均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当期被转换或行权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计入从当期期初至转换日(或行权日)的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中,从转换日 (或行权日)起所转换的普通股则应当计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采用假设转换法判断其稀释性,并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首先,假设这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印已转换成普通股,从而一方面增加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另一方面节约了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包括溢,折价的摊销),增加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然后,用增加的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得出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与原来的每股收益比较。如果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则说明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溢价或折价摊销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三、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认股权证是指公司发行的、约定持有人有权在履约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按约定价格向本公司购买新股的有价证券。股份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持有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股份期权持有人对于其享有的股份期权,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对于盈利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性。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增加普通股股数,从而导致每股亏损金额的减少,实际上产生了反稀释的作用,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分子净利润金额,只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对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 (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够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3)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也就是说,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行权时发行的普通股可以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按照市价发行,导致企业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例增加,既没有稀释作用也没有反稀释作用,不影响每股收益金额;另一部分是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无对价发行,企业可利用的经济资源没有增加,但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因此具有稀释性,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其中,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的计算,理论上应当包括该普通股每次交易的价格,但实务操作中通常对每周或每月具有代表性的股票交易价格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即可。股票价格比较平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的收盘价作为代表性价格;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价与的平均值作为代表性价格。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计算平均市场价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原计算方法不再适用。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4)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四、企业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 企业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与前面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计算思路恰好相反,具体步骤为: (1)假设企业于期初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普通股,以募集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回购合同;合同日晚于期初的,则假设企业于合同日按照自合同日至期末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足量的普通股。该假设前提下,由于是按照市价发行普通股,导致企业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例增加,每股收益金额不变。 (2)假设回购合同已于当期期初或合同日履行,按照约定的行权价格回购本企业股票。 (3)比较假设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假设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作为净增加的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再乘以相应的时间权重,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五、多项潜在普通股 六、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