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一共要考七门,其中包括专业阶段的六门科目考试,和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一门科目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共考7门,其中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专业阶段考试科目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一年一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实行闭卷无纸化的考试方式,考生须在计算机的考试终端上完成作答,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果。
在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只准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铅笔、直尺以及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
规章制度:
为境外专业人士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提供了便利,更为在全球范围内吸引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机制。
2006年11月14日,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第十七届世界会计师大会期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签署协议,委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代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的考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首次在欧洲设立考区,此次考区是在中国境外设立,面向境外考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一个境外考区,第一次考试于2007年1月26日至28日举行,考点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考试大纲采用中国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注册会计师一共考7科,分别是:《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需先参加专业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的各科成绩5年内有效,只有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主要考察财务管理会计等基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题型包括有选择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简答题以及综合题,综合阶段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所学知识是否能够灵活运用,主要通过综合案例分析进行考察。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注册会计师证》,可以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考试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主考单位: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会考《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简称为CPA,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
2、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3、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4、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主考单位:
1、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2、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4、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