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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讲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这个科目不难的,最重要的是要注重法理的学习。
《经济法》顾名思义,一门法律学科,主要研究的是法律制度,国家对行为能力主体的相应行为所指定的管理规范。
本教材中的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证券法》、第六章《企业破产法》、第八章《物权法》、第九章《合同法总则》、第十章《合同法分则》和第十四章《票据法》可以说是重点章节,称之为重点是因为这些法律规范在我们国内的日常经济活动中所应用到的频率更高一些,所以在考试中针对这些知识内容进行的考查也就多一些。
至于详细思考起来,我们会发现其实这些章节与其他章节的内容差异并不是很大的,无非都是成立公司你需要按照什么程序,不同形式的公司需要按照什么样的流程注册,公司正常运营哪些经营活动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公司持续过程中哪些义务你应当履行、哪些权利你可以享受;在涉及到证券交易的一些相关行为发生时,你应当注意什么,应该按照何等规范去操作;企业破产时如何申报、如何按照正常程序操作;等等一系列问题。
其实,说到底与我们平时的生活、工作都是紧密相关的,所以在学习之余多去练习实际思考现实问题。不要把《经济法》一门想得有多难,学习一章之前建议大家先把这个整体框架想一下,也就是在你对这章内容的认识基础上,你觉得这一章应该重点掌握哪些内容,然后去听课,你没有想到的地方,老师会在课件当中提醒你。
另外,提醒大家注意两个问题。首先,切忌死记硬背。对于法律的学习并非死记硬背,时间久了你会失去兴趣,丧失学习的信心。因此,学习要法律内容要去理解性记忆,它不同于理科公式,即使你不明白这个公式是如何得来的,但只要你知道这个公式是什么样、什么时候去运用,就可以了。其次,要学会换位思考。大家可以在学习过程中,当遇到问题的时候不妨换位思考一下。也就是说,加入这个问题发生在你身边,你 作为当事人应当如何去处理。法不外乎情理,先行在思想上有所认识,对我们后期的学习是会有所帮助的。
因此,建议学习过程中不必严格说哪些知识点一定要去掌握,自己掌握不了就死记硬背。放松心态,理清思路,试着努力去理解一切内容而听课,相信会有所收获的。
2、《经济法》这个科目应当更注重对法理的学习,关键是在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并应用于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解答当中。
所以从应对考试的角度出发考虑,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将精力放到重要的章节之上,可以先听课理解,然后适当做些习题加深印象,如果在做题过程中遇到不可以轻易理解的问题再去翻阅教材,以需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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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是每年的考试重点啊,可以先把重要内容自己做个笔记,然后熟悉,需要背诵的东西要背出来,不需要背诵的东西考到客观题要会应用,然后再听课件,再巩固遍,肯定会攻下的。我现在也看到证券法了,就是这么干的,前面的物权法也是这么干的!!!
大家都觉得学了前面忘了后面,因此今天学习的内容,在采用回忆法进行温固后,第二天学习之前要在进行复习巩固一下,每天都要这样,循序渐进。加油!
证券法是每年的考试重点,可以先把重要内容自己做个笔记,然后熟悉,需要背诵的东西要背出来,不需要背诵的东西考到客观题要会应用,然后再听课件,再巩固遍,肯定会攻下的。 CPA,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CPA为中国唯一官方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质,唯一拥有签字权的执业资质。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至2014年6月30日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数量突破2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