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考试科目: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是9月3日至5日,一共分为三个批次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8:30-11:15
《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间为13:30-15:45
《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间为18:00-20:00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 (2)连续几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 (3)不依法设置或私设会计账簿的。 (4)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求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6)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7)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等。
东奥会计论坛有下载 关于教材变化部分 信仰简述如下 《中级会计实务》 新增一章政府补助;将原“预算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拆分为两章“事业单位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增加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部分内容。《财务管理》 2013年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用的辅导教材与2012年相比变化较大。由原来的8章变为10章,删除了税务管理的内容,增加了财务管理基础知识的内容,另外每章的内容均有较大的调整与变动。具体变化有: 1、第一章增加了企业与企业财务管理一节的内容,修改了财务管理目标的相关表述,增加了社会责任的有关内容,增加了内部控制环节的内容,对金融环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2、第二章新增章节。 3、第三章删除了目标利润预算的有关内容,重新编写了业务预算与现金预算的有关内容。 4、第四章为原有筹资管理一章分拆为两章,增加了筹资动机、筹资管理内容、筹资方式,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发行的暂停、终止的有关规定等相关内容,修改了筹资特点的文字表述。 5、第五章为原来筹资管理一章分拆为两章,个别文字有调整,但总体变化不大。 6、第六章除保留了投资决策评价的评价指标外,其他内容均为重新编写,并且增加了证券投资的相关内容。 7、第七章增加了现金管理的存货模式,增加了存货陆续供货模型,增加了短期借款实际利率确定的有关内容,调整了个别文字表述。 8、第八章将2012年教材中成本管理一节的内容扩充为一章,增加了本量利分析的内容,扩充了作业成本管理的内容。 9、对收入与分配管理进行了重新表述,增加了企业定价目标的内容,将成本费用管理的内容调到第八章,增加了股权激励的有关内容。 10、第十章增加了基本财务比率的计算与分析的相关内容。《中级经济法》 2013年教材唯一没有变化的是,还是八章。具体变化为: 1、对第一章《总论》又一次进行了翻天覆地的调整,将原教材中80%以上的内容删除,只保留了少数几个考点;新增了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和第四节“经济仲裁与诉讼”。 2、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增了N+1处考点。 3、对原教材第四章进行了天大的调整,将其番号由《证券法律制度》更名为《金融法律制度》;将原“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大幅删减之后,新增了“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和“票据法律制度”。此外,将原隶属于第八章的“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经缩减后转移至本章。 4、在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论述,新增了大量规定;此外,对“抵押”的内容进行了重写,复习难度“倍增”。 5、对原教材第六章进行了重大调整,删掉了“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新增了“营业税改增值税制度”。经调整后,将其番号由《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更名为《增值税法律制度》。 6、对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本章本来就是“东北乱炖”,把土豆换成茄子还是扁豆都可以随意。2013年教材干脆删掉了“价格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然后一口气新增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和“政府采购法”。
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