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健全的法制做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讲, 市场经济也是法制化的经济。建立健全法制,完善市场运行规则,以保证市场 经济健康有序地进行,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会计管 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工作中处丁•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会计 管理工作,转变会计管理观念,强化会计执法力度,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会计 功能,重塑会计形象,为会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本文拟就为什么 要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谁来管及管什么,怎么管等方面结合新修订的《会计 法》谈一些个人看法。 一、为什么要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 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越重要。新中国第一部《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经第六届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当年5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 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加以修正。1999年10月31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纵观《会计法》从颁布、修正到修订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十多年来我国在 建立宏观会计管理机构,还企业会计以本来面目;加快会计法制建设,将国家 对会计工作的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逐步建立一支实施会计监督与控制的职业 大军,加强对部门和单位的外部监督等会计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基本建 立了一套以《会计法》为母法、包括会计机构管理、会计人员管理、总会计师 管理、注册会计师管理、会计工作管理等法规以及一系列会计核算制度等在内 的、内容比较齐备的宏观会计管理体系。这对建立会计工作正常秩序,保证国 家财经纪律的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在建立健全会计法规 的基础上,实行对会计工作的法制化管理以后,我国的会计工作全面转轨,会 计事业朝气蓬勃、蒸蒸日上。 然而,就当前我国会计管理实际工作情况来看,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问题。会计信息是经济管理的重要信息资源,据统 计,我国经济管理中有70%的信息来自会计。会计信息质量,通俗的说,就是 会计提供的数据和资料是真的还是假的。多年来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有了很大的 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多种利益关系以及其他社会、经济原因的 影响,会计信息仍较普遍存在失真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就等于会计信息失 去价值,会计工作丧失生命。假的会计信息不仅危害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而 且危害国民收入的正确计算与分配,危害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不仅掩盖、助 长奢靡和损失浪费,而且侵蚀人们的思想,纵容或助长腐败行为的发生、蔓延。 (二)适应会计环境变化方面的问题。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己实施的《会计 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作用有所削弱。1985年发布的《会计法》是基于计划经 济这一背景的,1993年修正后的《会计法》虽然在所有制形式方面、会计手段 和会计机构方面有所突破,但仍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 环境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所 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与1993年修正《会计法》时相比,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会 计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展,会计业务处理日趋复杂,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 等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范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三)会计法律责任方面的问题。已实施的《会计法》有些概念法律判定标准 模糊,含混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违法乱纪情况时无具体界定标准,使 一些事件虽被查出,却因缺乏明确的制裁依据,而无法处理。也就是说,会计 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虽然原因是多 方面的,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仅仅依靠《会计法》就能做到的,但这些问题的 存在与《会计法》约束力和权威性不够有很大关系。为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规,如《企业法》、《公司法》、《税法》、 《银行法》、《会计法》等,而当经济业务发生纠纷时,各种法规运用执行上 存在偏差,《税法》、《公司法》、《银行法》要高于《会计法》。可见,同 样是法规,却有一个刚性问题,其他法规比起《会计法》执行起来要硬性得多。 而《会计法》在内容上过于原则,可操作性较差,也给会计管理工作的可行性 与有效性带来较大的影响。如何增强《会计法》对会计管理工作中违法违纪问 题的约束力,真正树立《会计法》的权威,是会计法制建设中很重要的课题。 会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根据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在强化会计法 制建设的基础上,对管理范围、内容、手段、方式进行不断地调整和改革,以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管理者的思想观念亦须顺应形势而更新,以便对会 计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约束,从而促进经济活动的良性运行。
(一)会计监管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会计监管难以有效进行(二)内部控制制度失调,外部监管力量不足 (三)社会监管不力 1.由于利益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很难保证事实上的独立2.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还比较薄弱(四) 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 (五) 政府监管分散,监管效率不高1.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协同差2.执法力度弱
(一)法律制度不够健全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大多是由于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而导致的。我国目前现行的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对于会计行为的要求不够严格,在具体操作和实践的过程中力度不够;除此之外就是很多企业关于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存在缺陷,不能够严格的依法规范会计行为,导致会计舞弊情况的出现,(二)对于会计工作的监督不到位现阶段我国对于会计工作的监督涉及到国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银监会等多个部门综合参与,每个主管单位都只针对自身范围内的会计行为进行审查。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法》的规定,各个行政部门要对会计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审查,但是由于会计工作量繁多而导致很难对所有的会计工作都做好监督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审计部门的工作范围为对国有资产的审查,审计署的监督范围则很难深入到中央企业的分支。证监会的工作主要是对我国的资本市场进行监督,为了能够更好地协调无果的资本市场,其工作重心很难放在整个会计行业的规范检查上。银监会的相关工作则是在项目收益限制范围之内的,而这类会计工作的审核工作量也非常大,很难全面、细致的对会计工作进行审查。(三)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由于企业自身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使得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不能够真实的反应企业经营信息。虽然会计工作能够按照要求和行业规范进行成本核算,但是很多会计账目中记录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一些企业主管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的核定不够科学,为了能够达到既定目标和要求,将企业计划进行谎报,浮夸企业业绩从而获取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