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上的利润是企业的经营成果。税务上的利润是应纳税所得额,是缴纳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根据会计利润经纳税调整后的结果。
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的利润。税务利润是按照税法计算出的利润。目前税务利润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照税法调整后得出的税务利润。详细回答不知从哪里说起,太多了。最好你找资料查一下。仅供参考,谢谢
伙计对你问题考虑3天,如果讨论分数没问题,实际例子开动脑筋自己来吧。这是税务筹划问题。再说长沙有些政策,,,, 如果想要最佳可给你参考,过程就。。。。
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发生多少费用支出计多少,最后用收入-(成本+费用)+(利得-损失)得出利润税法则在很多费用和成本的确认方面有硬性规定。例如某企业收入1000万,发生招待费10万元。税法规定按MIN(10*60%,1000*0.5%)得出可税前扣除5万元即10万元中,5万可以列入费用,另外5万则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其他的诸如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广告宣传费,捐赠等等都有限制。除了费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也有区别。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会计估计,选择恰当的折旧计提方法,但税法分资产类别也有硬性规定比如某设备入账1000万,企业按5年,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为0.则每年会计核算计入制造费用的折旧为200万。但税法规定此类设备按10年,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为10%。则每年税前允许扣除的为90万。这就又产生了制造费用110万元的差异,转入成本,最终导致应纳税所得额比会计利润要调增110万元。诸如此类还有很多,建议找本税法的书系统的学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