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可以分为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基本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的确认问题,实际上是如何确定营业收入的入账时间,营业收入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的集中体现,是由于企业经营而流入的资产,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持续不断的,确定营业收入的实现,也可以的各种选择。常用的有生产法:营业收入在生产中实现;销售法:营业收入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时实现;收款法:营业收入在收到现金时实现。不同行业,不同的经营方式,选择营业收入实现的标志也不同。在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中,按照下列原则确认营业收入:1、在交款提货销售的情况下,如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无论商品、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实现。因为,商品、产品已经卖给买方,买方可以随时凭提货单提货,尚未发出的商品,已不属于本企业所有,而是企业代买方保管。2、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商品、产品,在商品、产品发出时作为收入实现。3、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因为代销清单表明了商品已经卖出。4、在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的情况下,应当在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作为收入的实现。5、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规定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并按全部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6、短期劳务合同,在提供了劳务,开出发票账单时,作为收入的实现。7、长期劳务合同(主要指建筑施工合同),执行另外的规定。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纳税人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收入的确认是指收入入账的时间,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劳务收入的确认。另外,还包括提供他人使用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的收入,如利息、使用费以及股利等。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收入确认的有哪些? 答: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纳税人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