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报表只披露过去信息,不披露未来信息。会计报表反映的是过去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这种只反映过去的会计报表显然难以预计未来企业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变化趋势。二、会计报表只披露数量信息,不披露质量信息。会计报表的基本属性是以量化的形式披露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但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数量和质量高度统一的报表才能真正实现其真实性。三、现有报表只是披露了期末资产的数量,对于期末资产能否变现并不能直接表达(所谓能否变现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中所列各项资产的数额能否随时在市场上转化为相应的现金数额)。
计量属性的话应该看什么单位了。我国规定的企业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也有按计划计量的。
我国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缺陷分析:(一)会计要素设置的缺陷会计要素的设置还存在着缺陷:(1)与国际会计的设置不一致。在我国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会计要素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反映财务状况的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分类和内容上与世界各国基本一致。个别国家又将某些要素进行分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影响权益要素的业主投资、业主派得作为两个独立的会计要素;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将所有者投资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第二类是反映经营成果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在分类上与世界各国存在一定的差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设置收益和费用两个要素,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设置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综合收益等5个要素;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设置利得、损失和向所有者分配等3个要素;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设置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等4个要素;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则引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设置,只有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我国台湾地区只是在损益计算时涉及到收入、费用、利润,但没有将它们作为独立的会计要素。而且各国对收入和费用要素的界定存在较大分歧。例如,我国和美国采用了狭义的定义,认为收入仅指企业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赞用仅指企业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并采用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强调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英国采用了广义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采用的是“收益”和“费用”,收益包括利得,费用包括损失,英国则采用了“利得”和“损失”,其中利得包括收入,损失包括费用。(2)将利润作为反映经营成果的要素不符合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基本准则是所有具体准则的基础,是用来指导、评估和发展具体准则,为具体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之中处于基础位置。在会计基本准则中对会计核算的对象进行总体概括就是会计要素。新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利润定义为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据此,利润的计算取决于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基本会计准则将利润作为一个要素实有不妥,理由是利润只是收入和费用的计算结果,将其作为会计要素之一是不科学的。另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这就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收入和费用是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作为会计要素,而利润只是收入和费用二者相减的结果,将其作为一个会计要素在基本准则中列示,违背了会计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3)在收入和费用范围的界定上不科学。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将收入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同时取消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的描述性语句,更加符合企业经济业务多元化、复杂化的现时特征。将费用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但是在范围界定上不科学,在期末结转、计算利润时却又包括了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利得和损失。例如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所有损益类账户的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这样一来就使得收入和费用的范围前后不一致,内涵和外延不一致,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二)会计科目设置的缺陷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设置也存在如下不足:一是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会计要素不一致。如前所述,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所形成的项目。因此,会计科目应当以会计要素的分类为前提设置,具体反映各类会计要素的详细情况。新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资产、负债、共同、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六大类会计科目,这种分类显然与会计要素的分类不一致,导致了人们对会计科目的歧义理解,不利于会计工作的开展。二是会计科目的分类不科学。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科学分类的原则,违背了会计信息的明晰性原则,将某些性质相同的交易或事项归类在一起,给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实际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例如设置了成本类会计科目,如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显而易见,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的发生,在形成产品之前,其实物形式是半成品或者在产品,其价值在半成品或者在产品之间的转销,最后构成库存商品的成本,其间一直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符合资产的条件,应当划归资产类;再如,将构成企业经营成果的要素,划分了损益类会计科目。众所周知,利润是全部收入减去全部费用的差额,而收入和费用是两类性质不同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方法截然相反,将其共同归纳在损益类会计科目中,给会计实际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