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账公司会计实例

feion1992024-07-25  0

你好,代账费应该属于费用类账户,记借方增加,贷方减少!

为新手提供的会计做账实例

导语:以下是一个我为大家搜集的会计实务的例子,为初出道的新手提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ABC公司建账如下(ABC公司是一间由三名股东投资的有限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一般纳税人)

ABC公司从7月1日开始筹建。

1. 7月3日老板A代垫钱4万元并亲自去购入一批固定资产(发票上写ABC公司)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A

2. 7月6日老板A代垫钱1万元购入一批办公用品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A

3.7月8日ABC公司三名股东存入50万入临时账户作为注册资金

借:银行存款 50

贷:实收资本――A 10

——B 20

——C 20

4..7月9日老板A代垫ABC公司注册费1万元

借:长期待摊费用 1万

贷:其他应付款——A

5.8月1日领到公司营业执照。

6.9月1日领到国税及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并正式营业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开办费于开始经营时一次计入管理费用,但税法要求于企业开始经营的次月不少于五年内摊销公司的开办费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

7.9月2日,还款给股东A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A

贷:现金

8.9月5日,ABC公司向甲购入商品一批,预付货款价税合计11.7万

借:应付账款——甲

贷:银行存款

9.9月8日,收到甲公司运来的商品并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A

10.9月9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已发出,货款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11.月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2.9月18日收到乙公司9月9日的欠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3. 9月21日计提,本月工资

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贷:应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计提本月福利费(直接按计税工资的14%计提,以免年底调账)

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计提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直接按计税工资的2%及1.5%计提以免年底调账)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14.9月31日银行划账交社保等费用

借:管理费用——公司缴纳社保费

其他应收款——代垫员工应缴社保及住房公积

贷:银行存款

15.9月31日发放本月工资时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其他应收款——代垫员工应缴社保及住房公积

16.本月发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7.计提城建税、教育附加、防洪费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防洪费

18.结转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财务费用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外支出

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19.预缴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0.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积金

最终得出未分配利润,或盈余或亏损

22.ABC本月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A

——B

——C

发放利润: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股利——A

——B

——C

贷:现金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下月10月

10月11日,银行划扣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防洪费 贷:银行存款

1、支付代理费的入账方式是:  借:管理费用-代理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2、代理费是由借款人向银团代理支付的一种费用。因为代理行在联系业务中会发生各种费用开支,如旅差费、电报费、电传费、办公费等。  3、管理费用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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