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东城初级会计报名点

feion1992024-07-25  1

您好,

2018年广东省东莞市报考会计初级职称采用的是现场报名。

2018年广东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网页链接

到财政局报名,也有些是培训部统一代报的。初级才是现在报,会计从业资格证明年一、二月份。

广东省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定于6月1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欲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个人报名 在原有报名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网上报名,即考生可直接到东莞市会计学会办理报名手续,也可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对象:不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 2、报名时间:2006年2月27日至2006年3月3日。 3、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与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持异地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东莞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三张。 4、网上报名方法: (1)考生登录东莞市财政局网站(czj.dg.gov.cn); (2)进入“财会园地”栏目; (3)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线报名”; (4)按要求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内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并按“确认”键完成报名信息录入; (5)进入“已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查询并打印”栏目,输入“姓名”及“证件号”,确认无误后按“查询” 键;进入后按“打印”键打印《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 《报名申请表》交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要求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6)在2006年2月27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持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及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到东莞市会计学会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未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东莞市会计学会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联系电话:22482696。) (二)培训机构报名: 培训机构的报名依然采用网上上报“考生报名数据资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12日。 四、考试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3]182号及粤价函[2003]245号规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5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65元。 五、准考证领取 个人报考考生请于在2006年5月29日—6月2日期间到东莞市会计学会领取准考证,培训机构请于在2006年6月5日到东莞市会计学会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教材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推荐使用广东省财政厅编写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教材。 七、学历认证 若报名点对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该考生提交通过有关省市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教育网站对其有效证书编号的学历认证查询结果,或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代理点的学历认证书。(东莞市代理点地址: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22861696) 八、证书发放 对具备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对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同时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对《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的,发放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考资料:东莞财政

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 20日至11月28 日。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东莞市会计学会内,联系电话:22482696、22335610传真:22383746广东省东莞市 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莞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6〕123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三、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2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经济法 5月20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四、报名条件 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底止。 (六)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统一集中在市会计考办进行。(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东莞市会计学会内,联系电话:22482696、22335610,传真:22383746)。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 20日至11月28 日。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和驻莞各有关单位及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高培进修学校为我市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负责办理我市考生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在11月28日报名结束时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1)及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汇总数上报市会计考办。各报名点完成报名工作以后,须汇总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类登记表》(附件2),连同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档案在2006年11月28日前送交市会计考办。 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和驻莞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附件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一份(附件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贴相片专用纸》一份(附件5)及《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一份(附件6),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小一寸3张,大一寸2张。对于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须提供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连同上述有关证件、相片到市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六、报名收费 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七、考场设置 按规定,东莞考区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全部设在市区的有关学校。八、其他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和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项公平、公开、公正地评价会计人才,直接关系到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的工作,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希各收文单位必须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立足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广东省东莞市 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莞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6〕123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三、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2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经济法 5月20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四、报名条件 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底止。 (六)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统一集中在市会计考办进行。(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东莞市会计学会内,联系电话:22482696、22335610,传真:22383746)。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 20日至11月28 日。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和驻莞各有关单位及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高培进修学校为我市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负责办理我市考生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在11月28日报名结束时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1)及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汇总数上报市会计考办。各报名点完成报名工作以后,须汇总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类登记表》(附件2),连同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档案在2006年11月28日前送交市会计考办。 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和驻莞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附件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一份(附件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贴相片专用纸》一份(附件5)及《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一份(附件6),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小一寸3张,大一寸2张。对于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须提供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连同上述有关证件、相片到市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六、报名收费 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七、考场设置 按规定,东莞考区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全部设在市区的有关学校。八、其他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和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项公平、公开、公正地评价会计人才,直接关系到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的工作,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希各收文单位必须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立足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121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