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方法和会计分录:附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① 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②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和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都不足时,贴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2)不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① 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②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无论是否支付,都与贴现企业无关,贴现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例题:2008年4月1日A公司向B公司销售产品,价款为85470元,增值税为14530元,收到B公司承兑汇票一张,票面价值为100000元,期限为3个月,利率为12%,由于A公司资金紧缺于2008年6月1日向银行贴现。计算贴现利息及附有追索权和不附追索权的账务处理: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1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附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① 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贴现利息:100000X12%/12X1=1000借:银行存款 99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短期借款 100000②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短期借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应收票据 100000
如果是不附追索权的,贴现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财务费用(贴现息)贷:应收票据(面值)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无论是否支付,都与贴现企业无关,贴现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附追索权的情况下,贴现时现在新准则的处理是当作企业向银行借款:①企业向银行贴现时: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然后按实际利率摊销财务费用,至于应收票据利息的计提照旧处理。②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和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都不足时,贴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
在我国应收、应付票据只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
借:银行存款 593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从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进行摊销:借: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票据到期,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直接扣掉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此时帐务处理: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金额是账面金额,票据利息不做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