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处理规范

feion1992024-07-25  0

商贸公司的会计处理流程

一般的,商贸企业会计工作总体流程:审核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然后按制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以及库存账-总账和明细账核对-制作会计报表-申报纳税-整理档案。

具体操作如下:

一、审核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其审核要点分别如下: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二、填制记账凭证

可以月末根据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也可以日常根据单个原始凭证填制。

三、复核

主要符合以下内容:

1、填制凭证的日期是否正确。

2、凭证是否编号,编号是否正确。

3、经济业务摘要是否清楚,是否正确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

4、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是否填列齐全,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包括二级或明细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

5、记账凭证所列金额计算是否准确,书写是否清楚、符合要求。

6、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相同,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与记账凭证上填写的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相符。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齐全。

四、记账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账,一个企业至少应拥有以下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账;三栏明细账。

五、出具财务报表

出具财务报表时,根据不同科目的性质,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根据查登记簿记录

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六、纳税申报

一般商贸企业,主要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3%。

2、附加税

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分别按7%征收的城建税(还有5%、1%,视城市大小而定)和3%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

3、企业所得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要求,逐项填写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算出利润,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商贸小规模企业账务处理流程和规范

往来账户及现金、银行结算方面账务处理:

(1)、预收账款:取得进账单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收到订金或以前月份货款时。

摘要应填写:收款(安居)

借: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贷:213101预收账款---公司全称或113101应收账款---公司全称

(2)、其他应付款:

A、取得进账单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收到其他单位或个人借于企业款项时。

摘要应填写:收到借款(安居或个人全称)

借: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贷:218101其他应付款---(公司或个人全称)

提示:有借款达到10万元或以上时要附借款合同。

B、假设用现金及银行结算方式还款时:

摘要应填写:还款(安居或个人全称)

借:218101其他应付款---(公司或个人全称)

贷: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C、新成立公司筹办期间或企业资金不足时股东垫付备用金

摘要应填写:股东垫付备用金(个人全称)

借:100201库存现金

贷:218101其他应付款---(个人全称)

(3)、取得基本账户银行支票存根时

摘要应填写:提现

借:1001库存现金

贷: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4)、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纳税行做相反分录

摘要应填写:存现或存税款

(5)、上缴国税

摘要应填写:上缴1月份国税

借:21710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100203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纳税行)

(6)、上缴地税

摘要应填写:上缴1月份地税

借:217105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217106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217107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借:217108应交税费---堤围费

贷:100203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纳税行)

(7)、摘要应填写:上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

借:217109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100203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纳税行)

(8)、预付账款:用支票等其他银行结算方式预付订金或支付货款时

摘要应填写:付款(安居)

借:115101预付账款---公司全称或212102应付账款---公司全称

贷: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9)、其他应收款:

A、用支票等其他银行结算方式借款给企业时

摘要应填写:借款(安居)

借:113301其他应收款---公司全称

贷: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B、用现金或者银行结算方式收取借款时:

摘要应填写:收回借款(安居)

借: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贷:113301其他应收款---公司全称

(10)、各银行内部转账时(比如转税款)

摘要应填写:内部转款

借:100203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纳税行)

贷: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11)、收到承兑汇票(若同时背书,可提供复印件入账)、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提供复印件)、贴现:

摘要应填写:收到承兑汇票(安居)

借:111101应收票据---公司全称

贷:113101应收账款---对应公司全称

摘要应填写: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借:212102应付账款---公司全称

贷:111101应收票据---公司全称

摘要应填写:承兑汇票贴现(安居)

借: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借:550304财务费用---贴现息(银行存款小于票面金额记入借方,银行存款大于票面金额记入借方红字)

贷:111101应收票据---公司全称

(12)、支付银行发生的手续费。

摘要应填写:支付手续费

借:550301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13)、收到银行利息

摘要应填写:收到第一季度银行利息

借: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借:550302财务费用---利息(红字)

假设:银行利息发生在开办期间,直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借方红字

九:预提房租水电管理费:

A、 支付房租水电费,但未取得发票时:

摘要应填写:支付1月份房租费或支付1月份水电管理费

借:113301其他应收款---(公司全称(房租))

贷: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B、 预提房租水电费

摘要应填写:预提1月份房租费或预提1月份水电管理费

借:550209管理费用---房租费或550210管理费用---水电管理费

贷:218101其他应付款---预提房租水电管理费

C:取得房租水电费发票时:

摘要应填写:红冲1月份房租费或红冲1月份水电管理费

借:218101其他应付款---预提房租水电管理费

贷:113301其他应收款---(公司全称(房租))

十:年底结转本年利润:

摘要应填写:结转本年利润(假设本年为亏损)

借:314101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3131本年利润

假设本年为盈利,账务处理与上相反。

备注:

1、 若客户及供应商比较多时,可按照地区归类设置明细。比如,公司销货客户分布在上海、东莞,可按照地区设置明细:11310101应收账款---上海---A(公司全称),以此类推。21210201应付账款---上海---A(公司全称)

2、 银行单据必须按每一笔入账。

3、 新成立的公司无营业额时,发生的筹办期间的费用,前二个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假设在成立当月有营业额时,直接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商贸一般纳税人企业账务处理流程和规范

只列出不同之处:

一、购买固定资产:企业购买自用消费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其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

借:150101固定资产---电脑

借:217101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或212102应付账款---公司全称

二、购进货物:企业购进需销售的货物,取得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发票联”。

摘要应填写:购货(安居)或购进国外商品,摘要应填写:国外购货(香港)

借:124301库存商品---A(设置数量、单价,可按照大类进行分类设置明细,比如124301库存商品---线路板,12430101库存商品---线路板---XF(代表型号)

借:217101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或212102应付账款---公司全称

备注:若发票上未注明数量及单价,只有金额,可由客户提供购货清单,依据清单入账。

三、销售货物: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开出发票,用“记账联”入账。

摘要应填写:销售(安居)

借: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或113101应收账款---(公司全称)

贷:5101主营业务收入

贷:2171010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若该企业向国外提供商品,账务处理为:

摘要应填写:国外销售(安居)

借:100202银行存款或113101应收账款---(公司全称)

贷:5101主营业务收入

备注: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要进行综合本位币核算,国内采购,向国外提供商品的企业同时可享受增值税退税。

四、若该企业当月要缴纳增值税时,账务处理为:

摘要应填写:结转1月增值税

借:2171010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21710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若该企业当月不要缴纳增值税时,不要做账务处理,只体现在进项税额留抵。

五、年底结转全年增值税

摘要应填写:结转本年增值税

借:2171010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217101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2171010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辞退员工补偿会计处理

一、辞退员工补偿的会计处理

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八项。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

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出。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一是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工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二是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建议。

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所有辞退福利,不管是哪个部门的,借方均应当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这里的思路不再是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贷方是应付职工薪酬,从性质上说,这里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当是准则中所说的预计负债,但是会计处理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福利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

①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

借:管理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②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辞退员工补偿的税务处理

(一)辞退补偿的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4]84号)中第二条,即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的,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辞退补偿的个人所得税方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另外,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三)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1)内部退养所得报酬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支出当期一次性支付的应在当期费用中列支;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福利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税务方面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要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外的部分,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等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相关财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破产企业)。 第二章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 第三条破产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四条企业经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法院或债权人会议要求的时点(包括破产宣告日、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编报日、破产终结申请日等,以下简称破产报表日)编制清算财务报表,并由破产管理人签章。 第五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以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计量。本规定所称的资产,是指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破产企业)财产。 破产资产清算净值,是指在破产清算的特定环境下和规定时限内,最可能的变现价值扣除相关的处置税费后的净额。最可能的变现价值应当为公开拍卖的变现价值,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或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限制转让的资产除外;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最可能的变现价值应当为其决议的处置方式下的变现价值;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限制转让的,应当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后的所得作为变现价值。 第六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负债应当以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计量。 破产债务清偿价值,是指在不考虑破产企业的实际清偿能力和折现等因素的情况下,破产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偿付的金额。 第三章确认和计量 第七条破产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资产进行初始确认计量;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负债进行初始确认计量;相关差额直接计入清算净值。 第八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后续计量,负债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破产企业应当按照破产报表日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和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清算损益。 第九条破产清算期间发生资产处置的,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相关被处置资产,并将处置所得金额与被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直接相关的处置费用后,计入清算损益。 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债务清偿的,破产企业应当按照偿付金额,终止确认相应部分的负债。在偿付义务完全解除时,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负债的剩余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清算损益。 第十条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各项费用、取得各项收益应当直接计入清算损益。 第十一条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当计算所得税费用,并将其计入清算损益。所得税费用应当仅反映破产企业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第十二条破产企业因盘盈、追回等方式在破产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初始确认计量的账面价值与取得该资产的成本之间存在差额的,该差额应当计入清算损益。 第十三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新承担的债务,应当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并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章清算财务报表的列报 第十四条破产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编制清算财务报表,向法院、债权人会议等报表使用者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财务状况、清算损益、现金流量变动和债务偿付状况。 第十五条破产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清算现金流量表、债务清偿表及相关附注。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破产企业应当以破产宣告日为破产报表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及相关附注。 法院或债权人会议等要求提供清算财务报表的,破产企业应当根据其要求提供清算财务报表的时点确定破产报表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清算现金流量表、债务清偿表及相关附注。 向法院申请裁定破产终结的,破产企业应当编制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及相关附注。 第十六条清算资产负债表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报表日资产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以及负债的破产债务清偿价值。 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差额在清算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清算净值列示。 第十七条清算损益表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收益、费用。清算损益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资产处置净收益(损失)、债务清偿净收益(损失)、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收益(损失)、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支出、所得税费用等。 第十八条清算现金流量表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货币资金余额的变动情况。清算现金流量表应当采用直接法编制,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清偿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破产费用的现金、支付共益债务支出的现金、支付所得税的现金等。 第十九条债务清偿表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债务清偿情况。债务清偿表应当根据破产法规定的债务清偿顺序,按照各项债务的明细单独列示。债务清偿表中列示的各项债务至少应当反映其确认金额、清偿比例、实际需清偿金额、已清偿金额、尚未清偿金额等信息。 第二十条破产企业应当在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一)破产资产明细信息; (二)破产管理人依法追回的账外资产明细信息; (三)破产管理人依法取回的质物和留置物的明细信息; (四)未经法院确认的债务的明细信息; (五)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信息; (六)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已经提存用于向特定债权人分配或向国家缴纳税款的金额; (七)资产处置损益的明细信息,包括资产性质、处置收入、处置费用及处置净收益; (八)破产费用的明细信息,包括费用性质、金额等; (九)共益债务支出的明细信息,包括具体项目、金额等。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在本规定施行之后经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28 号)同时废止。 1、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账务处理 2、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附1: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账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破产企业的会计档案等财务资料经法院裁定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的,应当在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可以比照原有资产、负债类会计科目,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科目,并增设相关负债类、清算净值类和清算损益类等会计科目。破产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级科目下自行设置明细科目。 (一)负债类科目设置。 1、“应付破产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 2、“应付共益债务”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卖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主要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破产企业,下同)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清算净值类科目设置。 “清算净值”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报表日结转的清算净损益科目余额。破产企业资产与负债的差额,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清算损益类科目设置。 1、“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处置破产资产产生的、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损益。 2、“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清偿债务产生的净损益。 3、“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调整资产账面价值,以及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调整负债账面价值产生的净损益。 4、“其他收益”科目,本科目核算除资产处置、债务清偿以外,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其他收益。 5、“破产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项破产费用,主要包括破产 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资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本科目应按发生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6、“共益债务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共益债务相关的各项支出。 7、“其他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支出之外的各项其他费用。 8、“所得税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企业所得税费用。 9、“清算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结转的上述各类清算损益科目余额。 破产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二、账务处理 (一)破产宣告日余额结转。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当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将部分会计科目的相关余额转入以下新科目,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 1、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转入“应付破产费用”科目。 2、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共益债务的余额,转入“应付共益债务”科目。 3、原“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收益”、“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清算净值”科目。 (二)破产宣告日余额调整。 1、关于各类资产。破产企业应当对拥有的各类资产(包括原账面价值为零的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已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等)登记造册,估计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按照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各资产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 2、关于各类负债。破产企业应当对各类负债进行核查,按照第六条规定对各负债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 (三)处置破产资产。 1、破产企业收回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类债权、应收款项类投资,按照收回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收款项类债权或应收款项类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 2、破产企业出售各类投资,按照收到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相关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 3、破产企业出售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按照收到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实物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应当缴纳的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上述各科目发生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 4、破产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照收到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当缴纳的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上述各科目发生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 5、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国家给予一定补偿的,按照收到的补偿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6、破产企业处置破产资产发生的各类评估、变价、拍卖等费用,按照发生的金额,借记“破产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破产费用”等科目。 (四)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相关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破产费用”、“应付共益债务”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支出”科目。 2、破产企业按照经批准的职工安置方案,支付的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按照相关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 3、破产企业支付所欠税款,按照相关账面价值,借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 4、破产企业清偿破产债务,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相关债务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破产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的,按照清偿的价值借记相关负债科目,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债权人依法行使抵销权的,按照经法院确认的抵销金额,借记相关负债科目,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 (五)其他账务处理。 1、在破产清算期间通过清查、盘点等方式取得的未入账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日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借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2、在破产清算期间通过债权人申报发现的未入账债务,应当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确定计量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相关负债科目。 3、在编制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所有资产项目按其于破产报表日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重新计量,借记或贷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损益”科目;应当对所有负债项目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重新计量,借记或贷记相关负债科目,贷记或借记“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损益”科目。 4、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作为买入方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按照收到的资产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借记相关资产科目,按照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科目,按照应支付或已支付的款项,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共益债务”或“预付款项”等科目,按照上述各科目的差额,借记“其他费用”或贷记“其他收益”科目;企业作为卖出方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按照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转让的资产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照应缴纳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照上述各科目的差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或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5、破产企业发生破产法第四章相关事实,破产管理人依法追回相关破产资产的,按照追回资产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借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6、破产企业收到的利息、股利、租金等孳息,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7.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终结日,剩余破产债务不再清偿的,按照其账面价值,借记相关负债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8、在编制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报表时,有已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考虑可以抵扣的金额后,应当据此提存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9、在编制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应当将“资产处置净损益”、“债务清偿净损益”、“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损益”、“其他收益”、“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支出”、“其他费用”、“所得税费用”科目结转至“清算净损益”科目,并将“清算净损益”科目余额转入“清算净值”科目。

商贸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1

一、购买固定资产:企业购买自用消费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其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

借:150101固定资产---电脑

借:217101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或212102应付账款---公司全称

二、购进货物:企业购进需销售的货物,取得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发票联”。

摘要应填写:购货(安居)或购进国外商品,摘要应填写:国外购货(香港)

借:124301库存商品---A(设置数量、单价,可按照大类进行分类设置明细,比如124301库存商品---线路板,12430101库存商品---线路板---XF(代表型号)

借:217101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或212102应付账款---公司全称

备注:若发票上未注明数量及单价,只有金额,可由客户提供购货清单,依据清单入账。

三、销售货物: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开出发票,用“记账联”入账。

摘要应填写:销售(安居)

借: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或113101应收账款---(公司全称)

贷:5101主营业务收入

贷:2171010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若该企业向国外提供商品,账务处理为:

摘要应填写:国外销售(安居)

借:100202银行存款或113101应收账款---(公司全称)

贷:5101主营业务收入

备注: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要进行综合本位币核算,国内采购,向国外提供商品的企业同时可享受增值税退税。

四、若该企业当月要缴纳增值税时,账务处理为:

摘要应填写:结转1月增值税

借:2171010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21710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若该企业当月不要缴纳增值税时,不要做账务处理,只体现在进项税额留抵。

五、年底结转全年增值税

摘要应填写:结转本年增值税

借:2171010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217101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2171010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商贸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2

1、 采购商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票据)

2、 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结转销售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 计交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5、结转厂部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6、 发生借款利息

① 支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② 收入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财务费用

7、 结转各项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8、 结转各项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9、 计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 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商贸公司库存商品的会计分录

一、应根据库管员验收后开据的“入库单“和进货发票,做以下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企业

借:库存商品-XXX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小规模企业

借:库存商品-XXX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二、应根据库管员发货后开据的“出库单“和销售发票,做以下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企业

借:应收帐或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月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XXX商品

2.小规模企业

借:应收帐或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月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XXX商品

三、根据记帐凭证分别登记总帐、明细帐(库存商品设置数量帐)。

猜你感兴趣:

1.商贸公司的会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2.商贸公司会计岗位职责

3.商贸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4.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是怎样的

5.费用报销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12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