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中心的会计制度

feion1992024-07-25  0

是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民办非营利企业单位会计核算!

民办非企业单位用的是事业会计制度,因此民办培训中心工资的账务处理方法: 所有工资都应计入“事业支出——工资”,工资下面还可以根据外聘来兼职的教师、中心的教务部、后勤部、保安部、招生部、财务部设置明细帐。比如:发工资30000元,外聘来兼职的教师、中心的教务部、后勤部分别为10000元,应做如下分录:借:事业支出--工资--中心的教务部 10000--后勤部 10000--外聘来兼职的教师 10000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0000如果是按照企业会计核算,教务部、后勤部、保安部、财务部,这些都属于行政和管理部门,应进入管理费用。招生部、本中心教师跟外聘教师的工资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计入“事业支出——工资”。如果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来核算,按国家会计制度要求应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教师的工资和各个部门的工资和前面一样都计入事业支出-工资。

学校执行的是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民办学校执行的是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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