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可要抓紧时间复习啦!下面梳理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供大家参考借鉴。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知识
(一)不计提折旧的两种固定资产:
1、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固定资产——土地,这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期限的确定:
1、确定租赁期满企业取得所有权,按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2、租赁期满固定资产归还出租方,按租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中较短者计提折旧。
(三)特殊情况下的固定资产:
1、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停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为已经转入在建工程,不再属于固定资产);
2、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3、因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折旧之双倍余额递减法
(一)折旧期从年初开始
1、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不考虑残值)
2、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已提折旧-残值)/2
(二)折旧期从年中开始(分段计提,折旧第二年要将上年未提满的折旧按上年的方法提满)
1、第一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2/使用年限*月数/12
2、第二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2/使用年限*上年剩余月数/12+(固定资产期初净值-上年全年折旧)*2/使用年限*本年剩余月数/12
3、以此类推
4、最后两年的折旧额会涉及3个年份,计算时考虑残值,变为直线法。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数总和法
(一)年折旧额=(原值-净残值)*年折旧率
(二)举例说明: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总和
1、折旧年限3年
第一年的年折旧率=3/(1+2+3)=3/6,第二年为2/6,第三年为1/6.
2、折旧年限为5年
第一年的年折旧率=5/(1+2+3+4+5)=5/15,第二年4/15,第三年3/15,第四年为2/15,第五年为1/15
注意:如果折旧期是从年中开始,也要分段计提,第二年将上年未提满的折旧按上年折旧率补足,再按当年折旧率计算当年余下月数的折旧。
【导读】对于财会方面的的考试,每年基本都会发生变化的,而这些变化的点往往就是出题人的出题点,有的是修改的内容,有的是增加的内容,当然删除的内容就不需要关注了,重点关注的就是修改和增加的内容,当然不同章节或多或少都会有变化,所以需要我们按章节进行分析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新增点:《经济法》第二章。
1.关联交易与股东代表诉讼
(1)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依法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没有提起诉讼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公司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的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2)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3)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4)公司减资;
(5)公司分立;
(6)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
3.公司利润分配的时间
(1)分配利润的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1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2)决议中载明的利润分配完成时间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时间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关于该时间的规定。
以上就是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新增点,是关于《经济法》第二章的相关内容,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怎么考,其实还是需要大家进行合理规划,才能保证一定的复习效果,所以我们需要抓紧一切能够利用的时间,认真进行复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