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考取初级会计职业资格,且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是可以依法享受补贴的。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完善补贴标准,简化审核流程。创新培训模式,探索职业培训包模式,充分运用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优质培训机构开发数字培训课程,支持平台开展网上创业培训,支持培训机构引进国外优质资源或开展联合办学。在现行职业培训补贴直接补贴个人方式基础上,可根据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点,创新培训组织形式,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负责)
个人、企业、培训机构申请相应培训补贴的,应当自证书核发之日或者技能鉴定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在网上申报到;申请上年度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的于当年度12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申请当年度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的于下年度12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中级会计师报名需要满足几个要求,具体如下: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