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监督会计的工作

feion1992024-07-25  0

您好,会计学堂晓海老师为您解答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1分)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包括:(1)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1分)(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1分)(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1分)(4)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1分)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会计属于财务行业,政府监督主体是税务局,工商局。每个企业每个月要进行财务申报,所以财务数据都要录入政府财务系统。这些工作一般都是各个企业的会计进行统计和录入的。

国家监督是指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对各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实行的监督;对企业会计工作进行国家监督的主体是政府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银行,税法部门等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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