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的工作内容包括经营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计算、经营成果的确定、税额的计算、税款解缴、罚金缴纳和税收减免等业务的会计处理。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记录、计算、汇总,并编制出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控制、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加以纠正和制裁。
这种反映和监督,只能在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单位里进行,并由纳税人的会计人员去实施。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通过事先筹划,合理安排公司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针对采购、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核算等进行合理决策。
利用国家法规积极税务筹划,同时通过软件产品与国家涉税系统进行信息传递与要素延续,对企业经营过程涉及的诸多税种(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出口退税等)进行业务处理。
工作的原则: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密切相关,财务会计中的核算原则,大部分或基本上也都适用于税务会计。但又因税务会计与税法的特定联系,税收理论和立法中的实际支付能力原则、公平税负原则、程序优先于实体原则等,也会非常明显地影响税务会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税务会计
税收会计是反映和核算税务机关税款征解业务的一种专业会计。它作为预算会计的一部分,主要任务是为征收管理提供系统、完整的征解信息,控制和反映征解进度,监督和促进税收政策和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保护国家票款安全,分析和考核税收工作成果。税收会计采用以“收”、“付”为记帐符号的复式记帐法。会计科目根据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和开征税种税目的需要,参照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和国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设置。
主要包括经营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计算、经营成果的确定、税额的计算、税款解缴、罚金缴纳和税收减免等业务的会计处理。税务会计在收入确认与成本费用的计算上与财务会计有所不同(见“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税务会计的特点:包括法律性、广泛性、统一性、独立性。法律性表现为税务会计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的规定核算和监督税款的形成、缴纳等行为;广泛性表现为税务会计适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
统一性表现为不同的纳税人所执行的税务会计是相同的;独立性表现为其会计处理方法与财务会计有着不同,例如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视同销售收入的认定等等。
税务会计的目标
即纳税人通过税务会计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的使用者有不同的要求:企业经营者,要求得到准确、及时的纳税信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企业资产所有者和债权人要求得到税务资金运转的信息,以最大限度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税务管理部门要求了解纳税人的税收计缴情况,以进行监督调控,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