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时候,如果对方是恶义的做假或采取欺的手段造成单位损失的,会计没有发现的只能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在法律上可以称的上是赎职罪了,要看金额大小了。
会计审核人员相当于会计管理.就是在会计业务的基础上,对所有的会计业务发生的情况按照会计制度进行分析和审查核对.并对审查情况作出书面材料向股东和上级部门汇报.
要担当的责任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3、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扩展资料: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重大经济犯罪该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分析会计审核问题所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经济犯罪,经济犯罪立案标准: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不足20万(50万的40%),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不足700万(1000万的70%)。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虚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0-50万元以上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 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妨害清算 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隐匿、销毁会计资料 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 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 个人行贿1万元,单位20万元。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 国企背景,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为亲友非法牟利 国企背景,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 国企背景,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或占注册资本30%以上的。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 直接经济损50万元。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走私假币案 二千元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